按照目前掌握的所有線索,譚雲超行凶的整個過程就是這樣。
韓冰覺得漏洞太多,疑點太多,整個過程根本不像譚雲超殺害妻兒、自殺,更像是有人栽贓陷害一樣。
於是,他說道:“目前的證據似乎說明譚雲超就是凶手,但我總覺得這裡麵有很多說不通的地方。比如說,譚雲超欠下賭債,光憑銀行流水根本無法證明,還有行凶過程,在他殺死譚振興之後,為什麼要將匕首重新插在何思梅的傷口上?我覺得更像是有人故意留下凶器和上麵的指紋。”
曹立沉默片刻之後,仍舊堅持譚雲超就是凶手。
他認為,也許當時譚雲超已經瘋了,不管行凶過程有多麼不可思議,就是他做的,凶器上的指紋是鐵證。
另外,通過銀行流水至少能說明他們家經濟情況出了問題,再加上閆中合提供的案發前兩周內何思梅的情況,以及案發前一天何思梅與他的談話內容,都可以證明譚雲超有問題。
不過,曹立對於韓冰提出的疑點也表示讚同,畢竟案子還沒結,什麼情況都有可能發生。
過了一會兒,韓冰離開辦公室,來到物證科,再次查看從譚雲超家裡帶回來的東西,試圖找到新的線索。
凶器,銀行流水賬單,何思梅的筆記本......
忽然,他在一摞資料後麵看到幾本書,隨手拿了起來,衝保管員說道:“老李,這些也都是譚雲超家的東西?”
老李走過來看了一眼,“沒錯,可能當時被這些資料擋住了,沒注意。”
他想起來了,記得案發第二天的早上,快遞員送的快遞裡麵就有一本書,想必就是這一本。
其他三本都沒有什麼,韓冰拿起這本破一點的會計用書,裡麵有很多筆記和注釋,看來何思梅沒少學習。
當他翻頁時,一張薄薄的紙片飄落下去,緩緩落在腳邊。
韓冰彎腰撿起來,發現一個書簽,上麵還有幾個模糊的小字:贈予思梅,考試順利。
看起來是很久之前寫的。
韓冰心想,大概是某個人送給何思梅考會計時的用書,剛想把書簽放回書頁中,忽然發現背麵也有字有手寫的筆跡。
韓冰好奇地把書簽翻過來,當看到上麵的字時,他的心臟就狂跳起來!
書簽一共三行,共十二個字,每個字的筆畫都很粗,也很清晰,看起來是最近寫的。此外,何思梅在寫這幾個字的時候,似乎用了很大的勁。
第一行,三個字:閆校長。
第二行,六個字:教育資金,下周。
第三行,三個字:韓警官?
“韓警官”三個字後麵有個問號,並且,在下麵重重地畫了雙道下劃線。
看到前兩行的時候,韓冰摸不著頭腦,看到最後一行的時候,覺得血液一下子湧入大腦,隨著脈搏的跳動衝撞,發出震耳欲聾的巨響。
韓冰想,難道“韓警官”指的是自己?
為什麼何思梅會在自己的書簽上寫下自己的稱謂呢?
閆校長,教育資金,下周。
指的又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