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天道不仁?(1 / 2)

人和妖之間,能夠和諧共存嗎?

這個問題如果是讓各種仙俠設定中的蜀山派弟子來回答,那鐵定是不能,不僅不能,甚至他還會大吼一聲“邪魔外道!”,然後一劍砍了出題人。

應該說,在幾乎所有與妖怪相關的神話、傳說、小說設定中,妖怪都是天生的壞種,什麼吃人肉喝人血穿人皮,什麼吸陽氣吸元精騙感情,反正就好像這玩意兒存在的意義就是和人類對線搞破壞一樣。

一說妖族,就是血海深仇。

二說妖族,就是種族大戰。

三說妖族,就是有你沒我。

可實際上如果你仔細想想,就會發現一個問題:

怎麼虎豹豺狼、羊兔魚鳥,甚至花草樹木等等,這些截然不同的物種,居然都能算進妖族呢?

這個族彆,究竟是按什麼標準劃分的?

或者說,為什麼除了人類以外,其它所有生物都是“妖”?為什麼“妖”就得和人類為敵?

怎麼高速路上除了我以外,大家都在逆行啊?(疑惑)

在排除掉是因為某個機械降神強行插手,強行讓所有種族放下捕食者與被捕食者間的矛盾,集體與人族對線的可能性之後,那就隻能有一個答案了:

有沒有一種可能,我是說可能……大家這樣空前地統一戰線針對人族,不是因為大家吃多了撐的慌,而是因為人族真的問題很大,所以犯眾怒了呢?

當然,這畢竟隻是一種可能,也不絕對……

畢竟萬能免責公式:

敵人越是反對我,越是說明我做對了,因為打到他痛處了!

朋友越是反對我,越是說明我做對了,因為這個朋友是虛假的朋友!

塔塔開!塔塔開!一直摸塔塔開!反對我的都是敵人,一定是他們的錯,都是他們不理解我,絕對不是我的問題!

因為妖族天生為惡,所以搶妖族幼崽當坐騎可以毫無心理負擔,所以殺妖煉丹是天經地義,所以妖族看守的天材地寶是我們人族修士的機緣所得。

什麼?居然敢反抗?用尖牙利爪和毒液傷人?

真是天生邪惡!不乖乖獻上寶物後再用生命給我刷經驗,你居然還敢還手?!

懂不懂什麼叫天命主角啊,你們不過是群NPC而已,居然還敢逆天而行……

絕大部分的妖人矛盾,其實都是這麼來的,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特彆是在世界上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恨我的情況下,那大概我真的不無辜。

仔細想想仙俠文中通用的設定,修士捕獲妖獸幼崽,其實可以理解為拐賣兒童,往往還是滅它滿門後強搶的。

修士下副本斬妖奪寶,其實可以理解為入室盜竊殺人。

修士組團搶奪妖獸看守的天材地寶,其實可以理解為黑幫打家劫舍……

這麼一想,在妖族擁有人類的意識之後,不針對人族才叫奇怪。

趙思一點兒也不懷疑,如果洪荒人族真的以天地主角的身份登臨統治地位,以上事情是絕對會發生的!

畢竟在你是天道認可的主角身份下,彆的物種就成了npc,真有主角會把npc當人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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