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大約二十七八歲的年紀,穿著一件藍色的長袍,長的猿臂蜂腰,劍眉星目,五官線條分明,很英俊,很陽光。
如果光論麵相,初看之時,這年輕人給人的感覺是很正的,正氣的正,正義的正。
隻是在多看一眼之後,卻又會發現這年輕人的眼中有一種邪氣,不過不是像花豹那種瘋癲的邪氣,這年輕人的邪氣是一種漫不經心,無所顧忌,像是一頭不願受任何約束的烈馬般狂野不羈。
而且那種邪氣並不讓人生厭,甚至對女人來說,有種致命的吸引力,相信有很多女人願意奮不顧身飛蛾撲火般投入這嘴角有著一抹迷人笑容的年輕人懷中。
從樓台上走下來的束行雲,腦中一直在想該怎麼樣形容那個站在櫃台邊的年輕人。
他很快就想到了兩個字。
痞帥。
這兩個字似乎就是為那個年輕人量身打造的一般。
另外,在這個年輕人的身上,束行雲感受不到任何元靈之力波動。
雖然這年輕人身上的“勢”很明顯,那是一種仿佛永遠不肯停下燃燒的烈火般的“勢”。
昨夜風蕭蕭說他找來的人特彆擅長潛蹤匿行,光看著掩藏自身元靈之力波動的能力,倒是真沒吹牛。
年輕人此時也抬頭看了眼樓梯上下來的束行雲,隻是很隨意地掃了一下,眼神淡淡的。
然後年輕人回頭對風蕭蕭嘻嘻笑道:
“風叔,這就是你要我來幫忙做事的那個人?”
風蕭蕭站起身,直接在他門上拍了一巴掌,瞪了一眼道:
“什麼那個人!叫叔,束行雲束叔!”
年輕人似乎呆了一下,接著轉過頭,滿麵笑容地對束行雲點頭道:
“束叔叔好,我是安華。”
隻不過他的笑容很是熱情誠懇,但是眼神卻變得更冷淡了一些。
束行雲本來有些不好意思,畢竟這年輕人看去比自己年齡要大好幾歲,但隨即想到自己的真實年齡是四十好幾了,再看到年輕人眼中那冷淡之意,於是心安理得朝那年輕人也是微笑點頭。
“你好。”
當然,他點頭的幅度要比年輕人小的多,完全是長輩對小輩的態度。
“這小子是個混蛋。”
風蕭蕭嘿嘿怪笑道:
“不過不算壞到腳底流膿的程度,就是離不得女人,而且隻好人妻,因為他,不知明城有多少女子不肯再多看自己夫君一眼。”
“當然,他做事還算是靠譜的,那件事情我已經交待過他了。”
接著又轉向那名叫安華的年輕人的道:
“這段時間給我盯仔細點,如果有什麼發現,又找不到我的話,可以直接去剛才我說過的那家火鍋鋪找你束叔。”
安華看了眼束行雲,目光閃爍了一下,接著臉上似有不甘之色般,輕聲跟風蕭蕭商量道:
“風叔,我自己那件事情,現在就快要成了,那女人已經對我沒有任何戒心,再過幾天就能得手,現在卻要放棄是不是太可惜了一些。”
“可惜個屁,你睡了人家侍郎夫人三個月,不就是想偷偷卷走那侍郎家中珍藏的那些千年之前的字畫古董嗎?這事能有你束叔的事情重要?”
風蕭蕭毫不客氣地冷哼了一聲。
束行雲聞言又是看了那安華一眼,心想風蕭蕭說的一點沒錯,這家夥確實是個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