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俺是講法治精神滴(1 / 2)

能商量?那就說明自己有機會爭取到更優厚的條件。

許躍新聽到提議後,下意識反應道。

“社裡以前給我開的條件就挺好。”

許躍新客氣地說道,“版稅可以維持9%的比例不變。”

“我目前最大的期望,就是能擬定出一份更加完備的出版合同,這樣以後做任何事,都能有個全麵的依據。”

《高山下的花環》首次印刷出版時,許躍新曾經和人民文學簽過一份合同。

根據他的研究,這份隻有數頁的合同其實很粗糙,甚至可以說是漏洞百出。

當然這也不能怪誰,法院才恢複運行沒兩年,大家的法治意識還很模糊。

而許躍新當時認為自己初出茅廬,議價權有限,過早提出修改反而於己不利,就擱置了下來。

現在自己有兩部成名作在手,是時候解決合同問題了。

“版稅的問題好商量。至於合同嘛,你具體是指哪些條款……”

王潮垠略帶遲疑道。

“咱們對著上次的合同一一分析就是。”

“那你等我一會,我去拿份合同過來。”

王潮垠說完離開接待室,從外邊拿了份新合同回來,放在兩人麵前茶幾上,打開合同封麵。

這份合同跟《高山》的出版合同一模一樣。許躍新從第一頁開始,逐個指出其中不完備的地方,以及自己相應的意見。

這回,許躍新不再客氣了。

合同上的每一個條款,都牽涉到真金白銀。

更何況他有預感,這次合同條款調整會決定雙方今後多年的利益分配,沒有什麼抹不開麵子的。

既然下定決心走商業文學之路,就務必在初期將利益關係理順。隻有這樣才不會在未來的路上被糾紛絆倒。

“授予甲方出版發行權利的表述過於籠統,沒有說明是否獨家,是局限於國內,還是包括海外。”

“應該改成非獨家出版發行權,範圍限製在國內。因為社裡還沒有海外發行能力,擁有這一權利也沒有實際意義。”

“合同規定簽約書籍今後每一次加印,都適用初次簽訂的合同條款。這一處最好也能更改,每加印一次都要再次締結合同,即一印一簽。”

“一本好書的生命周期很長,很可能二三十年後仍在繼續印製。屆時社會環境、市場形勢變了,再機械套用舊合同,無異於削足適履。”

……

許躍新滔滔不絕地指正道,王潮垠在旁邊聽得一愣一愣的,情緒有些緊張。

這小子不簡單啊,涉及到自身利益時如此地堅決和一針見血,列出的修改處都很關鍵,最重要的是給出的理由還無法反駁。

偏偏王潮垠自己還不太精通法律,當許躍新講到複雜處時,他在旁邊聽得頭都大了。

“你等等,我先把你的訴求記下來。”

王潮垠中途打斷道,掏出口袋裡的鋼筆,拿出合同尾頁的一張紙,在背後記了下來。…。。

“非獨家出版發行權是吧,還有關於海外的部分……”

王潮垠記錄的同時口中念念有詞道,和許躍新作著確認。

許躍新等王潮垠記完先前說過的內容,繼續向他指出合同中的問題,以及自己的對應訴求。

“如果我們能就新合同達成一致,那麼我希望能把《高山》的那份合同也重簽一遍。涉及到雙方利益調整時,以新合同為準。”

最後,許躍新向王潮垠要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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