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開拓海外市場?(1 / 2)

許躍新知道法不朔及以往的道理,本來隻期望能從《牧馬人》開始啟用新合同。

至於《高山》在他眼裡則屬於曆史遺留問題,準備擱置到以後解決。

沒想到人民文學給他這麼大一個驚喜,把《高山》的合同也連帶著改了。

“怎麼,你不願意重簽?”

王潮垠開玩笑道,“那我可要把合同收走嘍。”

“我可沒說不願意簽。”

許躍新笑著把合同移動到自己麵前道,“忘帶筆了,你有筆不。”

王潮垠手伸進口袋,取出一支英雄牌鋼筆,遞向許躍新。

“為這份合同,我們在領導班子會上進行了大量討論。”

借完鋼筆,王潮垠充滿感慨道,“萬幸的是,李主編一直堅持站在我們這邊,使合同最後得以通過……”

王潮垠講得有點含蓄,不過許躍新能想象得出他所說的大量討論是個什麼情況。

大概就是支持和反對的雙方旗鼓相當,吵得不可開交,最後靠著一把手李紀才得以一錘定音。

想想也是,要改變一點舊的東西,往往得付出很多努力。

“有勞你們二位,感謝包括你們在內所有支持這份合同的領導。”

“我們也謝謝你的意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新合同是雜誌社在正規化道路上的一道重要裡程碑。”

真誠的相互致謝後,許躍新手裡拿著鋼筆,翻開眼前的合同。

合同所有條款已按照王潮垠承諾的改好。上邊寫明《牧馬人》所屬的作品集初次印刷數量為50000冊,定價2角,版稅是9%。

照此一算,許躍新可領取到900塊的版稅。

許躍新仔細確認一遍後,在上邊簽下自己的名字、日期。

看到許躍新簽完字,王潮垠接過合同,確認各個需要署名的地方均無遺漏後,拿回筆在上邊簽名。

“《牧馬人》集子裡的另外幾篇小說後續也會在雜誌上發表。”

“還是按照千字7塊的最高稿費標準。”

王潮垠簽字時悶著頭說道,“好,簽完了。你在這等一會,我拿去蓋章,給你領稿費。”

離開接待室後,王潮垠直奔主編室而去。

中途,他又想起什麼,匆匆返回編輯室拿走了一份名單,跟合同一並交給主編李紀。

主編室,李紀見推開大門的人是王潮垠,立刻露出關切的神情:“和小許談得怎樣?”

“談妥了,他願意接受我們開出的條件。”

王潮垠眼神中帶著慶祝的色彩,一屁股坐在辦公桌前方道,“這是《牧馬人》的合同,這是《高山》的,都簽好字了。”

“能談妥就好。”

“作者,特彆是小許這樣的一流作家,是社裡最寶貴的財富。”

“必須想方設法,將他們留下。”

李紀從王潮垠手中接過合同,瀏覽一遍後打開抽屜,取出公章、印泥,在合同上蓋下一道道鮮紅的章印。…。。

“哎不瞞您說,來主編室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咱們手裡捏著海外出版發行權,是不是能圍繞著做點文章出來啊?”

當李紀還在蓋章時,王潮垠展開遐想道,“在海外賣書,賺外國人的錢多好啊。”

“聽說他們富得流油,一本書能賣十幾塊,還是美元。”

“我又何嘗不想。”

李紀淡淡說道,眼神中浮現深遠的意味,“隻不過政策有要求,出版社想在海外發行書刊,難於上青天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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