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亂象(2 / 2)

犁漢 請叫我陳總長 5461 字 3個月前

所以當城內的百姓在清晨醒來時,看到這些所謂的賊寇就這樣齊齊地睡在街道上,寧願睡在芻草上,也沒有入民舍,雖然嘴上沒說,但心裡已經覺得這一隻賊寇,它不一樣。

泰山軍的軍紀不是一天練成的。紀律要想深入下去,骨乾就要帶頭。而這一點上,各部骨乾軍吏對渠魁的擁戴,對泰山軍所乾的事業,都從內心中敬服。他們普遍也是和張衝一樣,都是貧苦人家出身,不是山寮就是破產農民,都能從內心中接受張衝的軍紀。

不擾民,不拆屋,不搶粟。窮苦人不搶窮苦人。

至於廣大的太平軍軍卒們,他們有各自軍吏的約束,就能杜絕犯紀情況,而且更關鍵的是,因為聖庫製度的實行,這些軍卒有衣穿,有粟食,人人都一樣,人人都保暖,也就沒了冒著處罰的風險去劫掠百姓的動機了。

自古軍紀不嚴者除了將領有意縱之,多是因為軍隊乏食,人一餓起來,那就不是人了,是牲口,牲口是不講什麼道理和理智的。這也是自入城來,張衝連下兩次令,讓輜重隊造飯,供全軍飽食,為的就是能讓軍紀貫徹下來。

張衝入城以來三令五申嚴明軍紀果然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不僅四民迅速安堵下來,後來輜重隊募城中孤苦上城修繕城堞,在第一批入募的民夫真領到錢糧後,餘眾安心皆踴躍入募。

此時全城百姓對入城的泰山軍,不說歡迎,也已經至少不反對了。

本來軍法曹長趙達還建議,為了方便管控,給全城百姓編練什伍,五戶一伍,十戶一什,一家有事,餘者連坐。這樣讓各戶相互管理,相互監督。

張衝想了想還是拒絕了,他們泰山兵才入城,不宜對民管束過甚,招來反感。而且現在手上民吏人手不足,為全城編什伍並不實際。

張衝看趙達這法家士對民的立場,心裡暗道怪不得秦二世而亡。

張衝心裡明白想要迅速安定百姓很簡單,就是你不去乾擾他們的正常生活,他們能繼續過日子,就不會管是誰管事。所以當年高祖入關中,不過約法三章,就穩定了民心。

但張衝並不打算讓民自己關起來過自己日子就結束了,在他的執政理念裡,以後會要對四民進行一係列改造,這對老百姓來說是折騰,但這日子不折騰,它就過不好。

但現在都不急,在沒有完全在泰山軍和百姓們建立互信的基礎前,什麼多餘的都不要做,越做越錯。

安堵完百姓,張衝入城乾的第二件大事就是拷餉充實聖庫。

張衝入城後,從奉高府庫中收錢百萬、糧六十萬石,馬四百匹,此外繳獲軍械無數,其中光繳獲大鎧三百領,皮甲千具,之後凡郡吏之家財一律充沒,使得這個數字又翻了一倍。

而現在城內安定下來,張衝就打算對豪強拷餉了。對拷餉張衝有自己的一套策略。首先繳獲府庫錢糧自然是應有之義,而郡吏們因為是失敗者,家產充公也沒話說。但對豪強這個拷餉就要具體區彆了。

如果對全部豪強拷掠,那就是犯了極端錯誤。在起事一開始如果對豪強們不加區彆,那就在前期力量還很弱小的時候,就將一些可以爭取的力量退給了敵人,虛弱了自己,壯大了敵人。

所以張衝給拷餉隊三個標準,名聲壞的,最有錢的,家裡有人做到二千石的,總之以上三類都是張衝如何也爭取不來的,自然就是敵人。

然後拷餉隊就在胡母家和其他四家反正的豪強子弟的帶領下,去各家按這三條來核查,凡不符合以上三標準的,就給黃旗一杆,上書“良善”二字,意其餘各隊勿擾。

但這個“良善”旗也不是白給了,每家領到此麵旗的,要貢錢十萬。這十萬不一定都是錢,也可以其他金銀、粟菽、雞鴨、大牲口衝抵。然後對名聲壞的,周遭黔首貧戶憤怨大的,實行拷餉。

至於城中窮獨黔首,泰山軍依然在各城區樹招兵旗,壯者入營為兵,弱者入輜重營下的老營,負責贏糧。而且不論老弱,其家人都被招入營中,另立一營,由軍中撫養。

多說一句,原先戰死在城外的奉高營兵的家卷們,在城破後,除少數驚懼自縊的,餘者皆被泰山軍接管,然後撫養如故。

渠魁張衝說了,奉高營雖然是敵人,但都是好男丁,好男丁的子女不能如豬狗一樣被人糟踐,要把他們恩養起來,告訴他們的父輩到底是如此死的。告訴他們,為了他們的生,他們的父輩選擇了衝鋒而死。

沙場積路何為爾,重氣輕生知許國。

但這綬帶們知你們嗎?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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