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救人(1 / 2)

晚明風華 戈昔 5955 字 2個月前

這隻熊掌,從大清早開始,足足用蜂蜜燉了五六個時辰,才算燉爛。

楚太子商臣弑父,楚成王要求吃一隻熊掌再死,被兒子拒絕。

商臣的理由是:熊掌難熟。

成王當然也不是真想吃熊掌,就是想借此施展緩兵之計。

商紂王和晉靈公,都曾因為熊掌沒有熟,而殺庖丁。

可見熊掌的確難熟。不但要燉很久,還要用蜂蜜燉,不然一天也爛不了。

眼前這隻熊掌是右前掌,最為肥美,所謂“左亞右玉”。

因為熊冬眠中,習慣舔舐右掌,舔的是又大又肥又甘又軟,唾液精華都融入右前掌,能不好吃?

沒錯,吃熊掌和吃燕窩一樣,吃的是動物的唾液。

但朱寅沒有嫌棄的資格。

熊掌我所欲也…舍魚而取熊掌也。名氣這麼大的八珍之一,他是真沒吃過啊。

當然,這燉成一大盤的右前掌,也不是他一個人吃,也吃不完。

吃熊掌時,奴婢還獻上一盤雜麵饃饃。

這盤女真窮人才吃的雜麵饃饃,可不是用來吃的。

而是吃熊掌時,用來擦嘴的。

因為熊掌是膠原物質,粘性大的像膠水。需要吃一口擦一次嘴唇。

要不然,嘴唇就會被粘住,張不開嘴了。

朱寅吃了一小口,滋味怎麼說呢?

就像是吃肥油,但沒有那麼油膩。

說不上多好吃,但卻很獨特,有股難以言說的香甜。

寧采薇顯然更愛吃一些,朱寅剛吃了一口,她就用完兩個雜麵饃饃了。

寧清塵卻隻能眼巴巴的看著,快要哭了。

我吃不著鴨!

說是這東西舒筋活血,強筋健骨,大補之物,嬰兒不能吃!

吃了可能會過去的。

朱寅吃了一口,拿起一隻雜麵饃饃,擦擦快被粘住的嘴唇,小大人似的笑道:

“這關外老林子的熊掌,就是不一樣啊,比關內的好多了。要不是野豬皮哥哥,小弟就沒有這個口福了。”

雖然朱寅之前沒有吃過熊掌,但他說的卻是實話。

中原大山中如今仍有熊,可熊掌的品質卻遠不如東北。

就像中原人參遠不如東北人參。

舒爾哈齊笑道:“咱們女真諸部,每年都要進貢熊掌給大明天子啊。就說去年,光我們建州左衛,就進貢了九十八對。”

他的笑容有點苦澀,“女真人獵取的熊,熊掌大多都進貢北京了,自己反倒吃得少。”

努爾哈赤趕緊哈哈一笑,岔開話題道:“今日高興,我來給你們彈琵琶!”

朱寅聞言,不禁莞兒。

《滿洲實錄》等史書,都曾記載努爾哈赤喜歡彈琵琶。

一個彪形大漢,懷抱琵琶的唱歌跳舞。那畫麵…嘖嘖。

但真就是史實。

但見努爾哈赤一邊彈奏琵琶,一邊聳身扭胯的用女真語唱道:

“老虎為我帶路呀,馱著我的是那大青馬,海東青盤旋在頭頂,勇敢的巴圖魯啊,那就無畏的去吧…”

“撮哈占爺呀他騎著赤兔天馬,紅色的臉龐是西天的晚霞…你的侍從我來啦…”

努爾哈赤聲如洪鐘,唱起歌來還很是有範。琵琶彈得好,歌唱的更好。

就是他的舞蹈,也很有感染力。

不但沒有粗豪大漢懷抱琵琶的違和滑稽,反而有種豪放婉約完美融合的美學意境,蒼茫中帶著一種悲涼。

似乎把女真人那種縈繞白山黑水的悲情,演繹的一唱三歎。

努爾哈赤儀表堂堂。《清太祖實錄》記載他:

“…偉軀大耳,天表玉立,聲若洪鐘,儀度威重…”

雖然有些誇張,但大體上並不離譜。

朱寅看著投入其中的野豬皮,眼神複雜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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