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小時候的事情(2 / 2)

從景察的轉述裡麵,盧真知道了更多的細節。當年換孩子的時候,卓怡原本是打算偷換一個男孩回去的,但是就是這麼巧,當天醫院裡麵一個剛出生男孩子都沒有,要是換一個出生幾天的一下子就會被人發現。

顧震國就說把盧佳佳扔了,卓怡舍不得但是也不想養一個女孩,剛好看見盧家人有錢,特彆留意了他們的病房,趁盧家人陪鄒敏敏去做檢查,病房裡麵沒有人把孩子換了。

換完孩子,她馬上就辦了出院。她原本想把這個孩子扔在醫院,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孩子一放下就哭,醫院有護士關注,路上的行人都格外注意他們,她一直到家裡都沒能把盧真扔掉。

當時小區的人都看著她抱了一個孩子回來,大家也知道了他們家裡有個女兒,他們也隻能隨便養著。

其實如果不是盧真太堅強,也許在哪個不知道冬天她就會凍死

後來顧天佑出生之後,盧真已經四歲了,顧震國和卓怡都覺得盧真留在家裡礙事,就找借口把她送回了鄉下。

比起盧真的平淡,景察和張邈之臉上滿是心疼,她明明應該有更輕鬆快樂的生活,卻被卓怡和顧震國毀了。

而且誰也不會知道如果卓怡把盧真扔掉之後,她是死在路邊還是被人送去福利院,或者被人販子撿到,送去永遠也出不來的山區。

盧真今天能在這裡,是幸運的,也是不幸的。

“他們都交代了,那什麼時候判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和解,隻想讓他們坐牢。”盧真心情平靜,顧家多無恥都是正常的,過去不可能改變了,那就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好。

“還需要一段時間,到時候法院會通知你的,最後的結果看法庭的審判。”查清楚事情真相是景察的職責,但是最終的審判他們不能給任何人保證。

“他們的背後的人說了嗎?背後出主意的人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嗎?”盧真已經知道真相了,但是她還不知道盧尚有沒有撒謊,而且這件事如果能交給法律更好。

“我們問過了,顧震國說背後的人叫趙初一和張邈之。因為他們並沒有過分的舉動,我們能做的隻有批評教育,按這個情況就算你們起訴也不會有結果。”事情是問清楚了,但是因為這件事並沒有對盧真或者其他人造成任何實質上的傷害,所以結果肯定是不儘人意的。

“不是趙初一和張邈之,是盧佳佳和盧尚兩個人,用趙初一和張邈之的名字,前幾天盧尚已經當著我的麵親自承認了。”原來盧尚說的都是真的。

她要將真相說出來,不能讓趙初一和張邈之無辜被陷害,就算沒有傷害到他們,也不能汙染了他們的名字。

“盧佳佳和盧尚的事情我不追究了,口頭教育對他們來說沒用。我隻要顧震國和卓怡坐牢就行。”當然不是,盧佳佳和盧尚都必須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尐説φ呅蛧

盧佳佳很好收拾,讓盧家把她趕出去,後麵的事不用管,隻要有鄧家在,盧佳佳以後不會過的好。鄧家現在把盧佳佳當做肉中釘眼中刺,隻要他們把消息放出去,盧佳佳在深市能不能待下去都不一定。

但是盧尚不一樣啊,他有盧氏的股份還有自己的產業,盧家也不可能因為自己把盧尚趕出去,事情暴露之後他還是能過得很好。

“那我們就不聯係對方過來了,以後有什麼問題可以聯係我們。”景察聽這個名字就知道是他們家的私事,清官難斷家務事,而且他們也算不上官,當事人不追究他們也不會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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