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這個,我是真喜歡《足球》啊,要不這樣吧,以後有好文章我肯定優先發給你們,要是比較一般的文章,我就給《足球》,你看怎麼樣?”陳歡故作糾結地回答。
《體壇》給的稿費確實比《足球》高,可他的目的並不隻是這點稿費,這兩份報紙每周兩期,就算期期刊登他的文章,又能有多少錢?距離他想要的第一桶金可是差遠了。
這些文章隻不過是一個引子,等時機到了才能發揮真正的作用,為自己帶來第一桶金,而想要撈到這第一桶金,就絕對離不開《足球》。
馬德興又勸了幾句,陳歡依舊堅持,他也隻好暫時放到一邊兒,才一兩篇文章而已,還不用這麼著急,等將來他發的文章多了,真正證明他的能力了,才想辦法讓他跟《足球》徹底斷了吧!
今天這篇文章寫起來格外順暢,無非就是把英文故事翻譯成漢語,再加點自己的評論罷了,到吃中午飯的時候,陳歡就把文章寫好了。
他沒有急著發,出去吃了碗羊肉泡饃,喝了瓶冰峰,沿著林蔭道溜達一圈兒稍微消消食,才返回宿舍睡了一會兒午覺。
醒來後繼續寫文章,類似的球星故事美國的球迷網站上多的是,拿來寫幾本書都沒問題。
一直到下午五點,陳歡才把第一篇關於喬丹的文章發給馬德興,馬德興看完感覺非常不錯,絕對能達到《體壇》的發表要求,就是有一點很納悶,他為啥又換了筆名呢?
寫齊達內轉會的時候筆名叫董秋迪,給《足球》投稿的時候筆名又改成了胡譜,這還可以理解,畢竟是在不同報紙上發文章麼,多少得顧及點顏麵。
可現在你同樣是給《體壇》投稿,為啥要把筆名改成徐鯨魚?這又有什麼說法?
看到馬德興的詢問,陳歡回複道,“我就是覺得,同一個筆名既寫足球,又寫NBA,可能會讓讀者覺得不專業,用兩個筆名就沒這個問題了!”
行走江湖怎麼能不多備幾個馬甲呢?而且談NBA叫徐鯨魚,這才有感覺麼!
馬德興覺得他說的有道理,“那這篇文章就周五發吧!你要是還有類似的文章,我可以周一再給你留個版麵!”
“這個還真有!這次是關於奧尼爾的,你們有興趣沒有?”
喬丹是NBA曆史上最火的球星,而奧尼爾上個月剛剛率領湖人隊拿到自己的第二個總冠軍,這樣的球星不怕吸引不到馬德興。
“有啊,你明天能寫好發給我不?”
“沒問題,還是今天這個時候。”
“你到底有多少這方麵的資料?能寫多少文章?”這回馬德興長記性了。
“還真不少,起碼寫幾個月不成問題!”
“那這樣好了,咱們先登幾篇試試,如果讀者反饋好的話,我給你申請開個專欄,以後每期報紙都刊登!就跟姚明的《姚指冠軍》一樣!”
“好啊!”這下陳歡短期內的日常開銷就有了。
晚飯會回到宿舍,陳歡打開了另一個網站,短期收入的問題解決了,接下來就該琢磨從而賺幾個小目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