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星這一埋寶藏就埋了十來天,而在這中間,也並沒有出現什麼意外。
但是,他放出去的那1000位兄弟,卻很快就都娶到了自己的老婆。
在這個時候,所有的龍國老百姓都很苦很窮,吃飯都吃不起了,養女兒也養不起了。
而在這個時候,忽然有人拿出一大筆的彩禮來娶媳婦,他們還不趕快把自己的女兒,給嫁出去才怪呢?!
由於是有組織的去娶媳婦,而且要錢給錢,要糧給糧,那兄弟們娶媳婦的速度,還真是快的不得了。
這個時候的農村,大多數人吃飯都吃不飽,他們還辦什麼酒席呀?
大多數人都是自己家擺幾桌,隨便邀請幾個重要的自家人,這就算是結婚了,可以馬上把媳婦帶走。
這還算是講究的,不講究的,人家直接把女兒往前一推:
“好了,彩禮,我們收了,你把人帶走吧!你對我閨女好一點就行。”
那個時候的老百姓是真窮啊!
十來歲還沒穿過衣服的人,還大有人在,就是有衣服穿,那也是補丁打補丁,吃都吃不飽,還管什麼穿衣服啊!
一件衣服都是老大穿了,老二穿,老二穿了,老三穿,一直這樣下去,想買新衣服,做什麼美夢呢?
這個時候,農村娶媳婦,一般給的彩禮都是糧食,很少有給錢的。
一個18歲的大姑娘,一般給的彩禮是:300到500斤糧食,這是豐收的年份,才有的彩禮。
在困難的時候,給個30斤到100斤糧食,就算是多的了。
因為這個時候,大多數人都不娶媳婦,自己都吃不飽,還想養女人和孩子,做什麼美夢了?
這時候,有女兒的人家,隻能免費嫁出去,沒辦法,自己家養不活了。
這個時候的童養媳,就是這樣來的,前世自己的外公,也是這樣得到的我外婆,那真的是零彩禮。
當然,我外公娶我外婆時,我外婆已經滿了17歲了。
在這個時候,賣兒賣女的人家,多了去了,往往十來斤糧食,就可以換一個媳婦,那是真的很慘啊!
韓星他的兄弟們是有組織的去娶媳婦,所以給的彩禮錢也是統一的,彩禮的標準,是按照大城市的標準給的。
韓星他有的是錢,所以他並沒有吝嗇,統一的標準是:彩禮法幣500元。(這個時候的法幣,還是非常堅挺的,能夠買到不少東西。)
但在這個時候的農村裡麵,沒有人家想要這個彩禮,他們想要的是黃金或者銀元,要是糧食也行。
需要糧食的占了大多數,在這兵荒馬亂的年月,黃金和銀元也保不住啊!甚至還買不到什麼東西。
沒有辦法的韓星,隻能和屬下們商量,最後統一了彩禮的標準。
每個姑娘的彩禮規定為:500公斤糧食,十套衣服,銀元30塊。
因為這些姑娘以後可能,很難再見到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這就相當於賣女兒了,所以彩禮給的非常高。
就這麼高的彩禮,在開始的時候,這些農村的老百姓,還不願意把女兒嫁給當兵的呢!
在他們樸素的想法裡:把自己的女兒嫁出去,是為了讓女兒生活的更好,而不是讓女兒掉進火坑裡麵去的。
在這個戰亂年代,當兵的就代表了,此人已經進入死亡倒計時,這時嫁過去的女兒,很容易做寡婦的。
這個時候的老百姓,最樸實的想法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無災無難,當然,能夠吃飽肚子最好了。
但是第一天,依舊有500多兄弟娶到了媳婦,這些人家不算賣女兒,這隻是一種救生的手段罷了。
沒有糧食,沒有新的棉衣,有可能一家人都過不了這個冬天,犧牲一個人救全家人,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說自己賣女兒,自己也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