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李新民的恨事(1 / 2)

重生之都市仙尊 懶鬼 4808 字 8個月前

李新民今年34歲,當然,從今天下午開始,他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34歲,不會再有其他變化了。

他是冀北省張垣市康縣郊區的一個普通農民,沒有多少文化,但是有一個還算幸福的家,有一個不算漂亮,但很賢惠的妻子,還有一個兒子。李新民沒有多大的野心,他最大的願望就是守著自己的老婆孩子安安穩穩過一輩子。

為了心中這個平凡的願望,李新民沒有像一起長大的發小們一樣離開村子到外麵打工,而是在村子裡和妻子守著三十畝薄田過日子。雖然每年種田得來的收入並不高,但是小夫妻兩把日子卻過得紅紅火火。

但是幸福的生活並沒有一直持續下去,這一切從3年前突然變了樣,因為李新民的老父親病了,而且還不是一般的病,是胃癌。

這個年代是談癌色變,得了癌症幾乎等於是判了死刑。幸好醫院得出的結論還不是太糟糕,李新民父親的病發現得早,還處於早期,尚有治愈的可能。

雖說這是一個好消息,但是治療癌症所需的醫療費可不是普通家庭所能承受的,高昂的費用直接讓李家的人傻眼了。李父也知道家裡的情況,便提出讓醫生開點藥回家養著,說慢慢會養好的。

李新民雖然沒有多少文化,但是癌症這種病他還是知道的,村裡有不少老人就是因為各種癌病死的,就算是全力救治都不一定能治愈,還沒有聽說過那個人在家裡能把癌症養沒了。父親這樣說不過是為了安慰自己,實際上是回家等死。

如果已經到了晚期,李新民也不會太為難,也會順著父親的意思回家休養。但父親隻是胃癌早期,完全有治愈的希望。作為家裡的獨子,李新民無論如何也不願意就這樣放棄,為了父親他決定鋌而走險。

李新民所想的鋌而走險並不是違法犯罪,他知道自己不是這個料,殺人放火的事情他乾不了,即便是乾了什麼事兒,最後的結果也是被公安機關逮起來,不會有其他結果,他想到的唯一可以救父親的辦法就是賣腎。

賣腎,賣掉自己的一個腎,籌集為父治病的錢。隻要有了第一筆錢,後麵的治療費就可以通過農村醫療保險進行報銷,這樣就可以治好父親的病了。即便是看不好也沒關係,隻要自己儘力了,父親會理解自己的,自己也不會因此而後悔,這是李新民最樸實的想法。

至於他自己,李新民也想過,而且還專門找人了解過,知道人活著有一個腎就可以了,一個腎死不了人,隻要這個腎是健康的就行。

用村裡一位學醫的大學生的話說,這腎就像是村裡的李大戶,他家有7頭犍牛,但是卻隻有10畝地,平時乾活隻用一頭牛就能輕

鬆完成,其餘六頭都處於閒置狀態,宰殺一兩頭根本不影響什麼。

當然了,腎畢竟是自己身上的肉,被生生割掉肯定不同於李大戶家宰掉一頭牛,影響健康那是肯定的。但是為了老父親他又有什麼辦法,前期治療所需的20萬元治療費還有5萬元的缺口,就是這5萬元逼得李新民不得不挺而賣腎。

這年頭需要腎的人實在太多了,華夏全國每年有近100萬名依靠透析維持生命的腎病患者,但每年國內合法進行的腎移植手術還不足4000例,巨大的需求導致地下賣腎中介興起,搭建非法網絡,從中牟取暴利。李新民很快就聯係到了這樣一個專門從事這方麵業務的組織,並且成了這個組織的一個腎臟供養源。

這賣腎不像是賣蘋果,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賣腎既是一個技術活又是一個力氣活,需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要體檢,再到配型、手術等等,經過兩個月的漫長煎熬,李新民終於將自己的一個腎賣掉了。

腎臟賣了,李新民也如願以償拿到了急需的那五萬塊錢,這還是組織裡的老大得知他賣腎是為了救父,特意多給了一萬塊錢。

拿著這些錢李新民回到了家,將父親送進了醫院,開始為父親治病。

原本這一切都似乎走上了正軌,雖然李新民丟掉了一個腎,但是卻有了給父親治病的資本。以後隻需要每隔一段時間去一趟農村醫療合作社,將其前一段時間花費的醫療費用報銷掉,就可以一直為父親看下去。

但是當李新民拿著第一期的醫療費收據前往縣裡的農村醫療合作社報銷費用時,卻被告知,他家並沒有人加入農村醫療保險,他手裡的醫保證都是假的。

假的?自己每年都交的保險錢,怎麼可能沒有參保,要知道每個人每年也不過幾十塊錢,他家裡雖然不富裕,但是也不缺這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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