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業界行情(求投資求收藏)(2 / 2)

當然,實際情況要好一些。因為林睿想證道歌王,不能隻走數字專輯路線,實體專輯肯定要上線的,而且銷量還得拿得出手,最起碼得白金專輯,姑且就算100W張吧。華國目前的實體專輯行情,大概60塊錢一張...相當於實體專輯能賣出6000W。

如此算來,如果是保底分成,數字專輯得賣出1000W張....王軒才能收到600W。類似的算法,純分成,數字專輯得賣出900W張,王軒才能收到600W。

1000W張,難嗎?還是有難度的。不過王軒對《東風破》這首歌有信心。地球上某些牛鬼神蛇的數字專輯動不動銷售額就大幾千萬甚至破億,王軒又怎麼可能對《東風破》沒信心?更何況還加上一首有電影加成的《半城煙沙》。

盤算完之後,王軒最想選的是純分成。考慮到他現在“兜比臉還乾淨”的情況,最後王軒選了保底分成。

“同樣的道理,《半城煙沙》也可以給你兩種選擇,全版權買斷200W,保底分成,50W+1%的分成,相當於如果《東風破》和《半城煙沙》兩首歌都選保底分成,你能拿到250W的保底+專輯上線後純收益的6%分成。”李濤說道。

“都選保底分成吧。不過我有個條件。這兩首歌的所有版權可以給天宇,但我保留歌曲的表演權,不可能我創作出來的歌曲,自己連演唱的權利都沒有。當然,隻限我本人使用。”王軒道。

“可以。”李濤點頭。

“還有,以後我如果有新歌想要錄製,我希望能夠借用一下天宇的錄音棚和樂師團隊,當然不是免費的,我可以支付租金和樂師的酬勞。作為交換,以後如果有合適的歌,在同等條件下,我可以優先考慮天宇。”王軒拋出了另外一個目的。

“這個沒問題。我其實有個更好的提議,王軒,來我們天宇音樂部吧,以你的作曲才華,不來我們音樂部真的可惜了。”李濤提議道。

“謝謝濤哥的厚愛,可我並沒有在作曲界深入發展的想法,有機會是要以歌手的機會出道的。”王軒婉拒道。

“那我更建議你來我們音樂部了。首先,跟我們簽作曲人合同並不影響你出道,甚至更方便你出道。這麼說吧,你覺得以素人的身份出道容易,還是以頂級作曲人的身份出道容易?”李濤再問。

“當然是以頂級作曲人的身份容易。”王軒說道。

“那就得了,來我們音樂部,你可以接到很多你在外麵接不到的單子,快速積累名氣。先簽作曲人合同,等你想出道的時候,再簽藝人合同。”李濤道。

“還是算了吧,我不習慣每天朝九晚五的坐班。”王軒搖頭。

“王軒,你那個擔心完全沒必要。朝九晚五,那是底層作曲人的待遇。你若肯加入天宇,最低都是王牌作曲人的合同,這還是你暫時歌曲有點少的緣故。隻要你再寫出三幾首《半城煙沙》這種質量的歌曲,我就能幫你申請金牌作曲人的合同。若能再寫出三幾首《東風破》這種級彆的歌曲,幫你申請頂級作曲人的合同也完全不是問題。而王牌之上的作曲人是不需要坐班的,隻需要每年完成一定量的任務就行,其他時間沒人管你做什麼。彆懷疑,我們公司王牌以上的作曲人,幾乎天天神龍見首不見尾。彆問,問就是出去采風找靈感。”李濤解釋道。

“聽起來不錯。我如果簽下作曲人合同,創作出來的歌曲,版權怎麼說?”王軒問道。

“按《著作權》規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公司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也就是說,作品版權是你的,但公司有權在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由此產生的收益,按合同簽署時約定的比例做分成。”李濤解釋。

“分成比例呢?”

“王牌作曲人,每年的任務是十二首能排進熱銷榜前一百的歌曲,待遇是5W的月薪+所創作出來的歌曲上線後產出收益的5%。金牌作曲人,每年的任務是3首排進熱銷榜前30的歌曲,7首熱銷榜前50的歌曲,待遇是10W的月薪+所創作出來的歌曲上線後產出收益的10%。”

“了解。不過我需要認真考慮一下。《半城煙沙》和《東風破》的合同先簽一下吧。”話雖如此,其實王軒已經心動了。他昨天就在考慮要不要簽約公司,想了一晚上之後,答案是肯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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