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雇工和剝削(2 / 2)

“沒問題,宋姨,我回去問問。我們同一年級裡麵,沒考上大學也沒找到工作的女生還有好幾個呢。”

剛才一直保持興奮狀態,白敏還沒覺出累來,現在宋瑾說到“一周總得休息一天”,她就覺得腿肚子也脹了,腳也開始疼了,連嗓子都有點兒沙啞。彆說一個月天天如此,連續一周這樣她也受不了啊。現在宋瑾說要給她找人輪班,她還挺高興的。

“行,我這邊也托彆人打聽著,儘快給你找幾個人搭班子。”經過今天一天,宋瑾看出來了,平時店裡至少要有兩個人,趕上節假日的話,三個人都未必夠。如果考慮輪休因素的話,刨除她這個經理之外,至少還得有三個店員——周頌和夏琳不能算在裡麵,他倆日常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哎,小頌,是不是有個說法,雇工幾人以上就算剝削來著?”宋瑾忽然又想起一件兩年前的舊事。當時就個體經濟能不能雇人幫工的問題,主要媒體搞了好幾個月的大討論,最後好像得出了一個結論,但她記不太清了。

“是有這回事,所謂‘七上八下’嘛。”周頌倒是記得很清楚,“自己參加勞動的小業主,雇工七個人,還算是‘請幫手’;達到八個人,就算是剝削工人的剩餘價值了。”

“那還行,再雇幾個人問題也不大。”宋瑾鬆了口氣。她自己經常要去工廠,既是聯係工作,也是聯絡感情,這邊如果讓白敏代理店長的話,還是再招三個新員工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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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頭一轉,宋瑾忽然又想起來另一個可能引起麻煩的問題:“咱們跟工廠合作,出錢讓他們給咱們生產衣服,這個應該不算雇工吧?”

“呃……”周頌想了想,“肯定不算雇工。從性質上說,這個更接近粵東那邊的‘三來一補’,就是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咱們和工廠的關係實際是來樣加工。但是人家搞‘三來一補’,是內地企業跟香江那邊合作,咱們呢,是個體戶,這個就……”

他的言外之意,估計此時內地從領導到商戶,還沒有人想到能這麼搞呢,所以也就沒有相應的政策。

“不算雇工就行。他們那個廠子人說多不多,可也有十幾二十號人呢,真要是都算成咱們的雇工,咱們可經受不起。”宋瑾暫時還顧不上“三來一補”政策的適用範圍,能把自己從“剝削行為”裡洗脫出來就不錯了。

“媽,您想沒想過,咱們自己開個公司?”周頌忽然問。

“公司?”宋瑾愣了一下,“公司就不是個體工商戶,得是企業了吧。現在允許私人辦企業?”

“這個——”周頌沉吟許久。此時內地私營企業其實已經有了先例,但幾乎是捅破了天才辦下來的,屬於“特事特辦”的超級plus版本,幾乎無望再複刻一次。但如果在香江注冊一家企業呢?

他對這個時代在香江注冊公司的要求並不了解,但知道在後世是很簡單的,一周左右就能辦下來。以香江對資本全麵開放的特性,這個時代跟後世的差異應該也不會太大。

“如果咱們注冊一家香江企業……”周頌把自己想的事情簡單說了一下。

從周頌所知的後世來看,在香江辦企業,甚至都不要求法人代表是香江居民,隻要有一個香江本地居民擔任法定秘書就行,甚至還可以聘請中介公司把包括法定秘書在內的全套注冊事宜一次性搞定,這倒很適合媽媽這樣的內地居民。從政策方麵說,國家也不會限製內地居民到香江開辦公司,或者說根本也沒法限製。

“聽著似乎有點兒意思。等你夏姨演出回來,我跟她再談談吧。”宋瑾思考了一陣,最終給出了一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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