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嗬!”
隻見道無涯跌坐在地上,滿頭白發散亂,眼目七竅血流,口中陣陣嘶聲喘息,傷之重,可見一斑。
二人見此,亦是心驚,好在早有準備,趕忙取出一顆萬古長青丹喂入道無涯口中。
道無涯服下丹藥,方才勉力撐持坐起,催動真元,運化丹藥。
而另一邊……
秘境中,幽穀內,重重陣勢掩蓋之下,一座九儀高壇奉天而立。
九儀高壇之上,許陽一人,孤身獨坐,左右隱見金童玉女,元帥神將,玄武龜蛇等眾多臣屬部曲之影,猶若玄天廟宇,真武道場顯世。
高壇之下,四方所在,還有眾多香案,供桌,陣旗布置,一塊塊上品靈晶,替代神魂香火,成為祭儀驅動之力,再開羅天大醮之式。
正是以藏身之法,起羅天祭儀,請真武尊神,合玄天大道,反乾坤之術。
學法先學藏身法,妖魔邪術不加身!
藏身道法,乃大神通,含“藏身法”“化身法”“留魂法”“分魄法”“請神法”“消災法”“避劫法”等諸多玄妙法門,曆經萬道學宮集合眾生智慧數千年推演,更是推陳出新,得入更高境界。
現如今,許陽施展此法,祭起羅天大醮,請動真武大帝,蕩魔天尊眾部將,憑借玄天之威,在天機層麵上反製對方的乾坤八卦推演。
夫仙神者,道之君也!
仙神執掌大道,大道既為仙神,不僅有強大的力量,更擁有崇高的位格。
天機之術,玄妙非常,不同於常規的鬥法鬥戰,比拚的不單單是境界修為,還有位格權柄,涉及到對天地大道的理解,領悟,運用。
道無涯雖為神意尊者,天機閣曆代閣主中最為出彩的人物,但論對天地大道的理解,怎及得上許陽這位萬道之主?
他手上不過一副戰神圖錄,而許陽擁有的卻是整個道法世界。
萬道學宮,億萬修士,數千年光陰前仆後繼,早已將相關的天機之術,道法神通推到了五階極境,甚有六階之勢,就憑一副乾坤八卦碑,也想破他萬道天機法?
如此,天機反製的結果可想而知。
縱有兩位神意尊者分擔,戰神圖錄,乾坤八卦護持,也受到了不小的衝擊,不死也要脫層皮。
偷雞不成蝕把米,就是如此了。
天機反噬,還是其次。
更為可怕的是,這一天機交鋒之中,雙方結下的因果牽連。
天機玄妙,這因果一結,很多手段便可動用了。
隻見許陽一笑,翻手取出一物。
赫是一方巴掌大小的紅木書,書上繪滿金色籙紋,隱隱還有雷火之光閃動。
正是——釘頭犁首七箭書!
發展至今,萬道學宮早已將當年普渡慈航留下的咒殺法寶完全破解,並推陳出新,加以改良,利用元靈世界的豐厚資源,推出了靈寶級彆,乃至仙器級彆的釘頭犁首七箭書。
現在許陽手上這件,就是靈寶級彆的釘頭犁首七箭書。
不得不說,千秋大劫,天地巨變之後,這個世界的元靈資源變得相當豐厚,利用從各大神武勢力手中劫掠的靈物,煉製靈寶毫無壓力。
靈寶級的釘頭犁首七箭書,是否能夠咒殺神意武者?
理論上不能,因為靈寶四階,神意五階,一境之差,雲泥之彆。
但那隻是理論,實際操作還要加上施術者,被咒者等一係列因素。
如今,天機反噬,因果糾纏,那道無涯身受重創,他再起釘頭犁首七箭書,那結果……
許陽神色漠然,舉起右手在頭上一揪,扯下一咎漆黑長發,掐訣結印,一念一摧,黑發便成稻草,迅速糾結纏繞,化作一個草人。
隨後再取兩道黃符,劍指一並,血濺而出,如墨沾起,筆走龍蛇。
頓時……
天機道隱乾坤殿!
名指無涯八卦碑!
以血為墨,筆走龍蛇,符上書下七字二聯,貼於草人前胸後脊。
如此,再將草人置於紅木書上,取出一釘,雷霆閃爍,將其釘入草人頭顱。
這般,釘頭書成,奉於壇上。
許陽起身,步罡踏鬥,咒念開來。
“貧道乃是昆侖客,石橋南畔有舊宅,修行得道混元初,才了長生知順逆……”
“跨青鸞,騎白鶴,不去蟠桃飧壽樂,不去玄都拜老君,不去玉虛門上諾……”
“陸壓散人來到此,釘頭犁首七箭書,三清玉體不足道,大羅神仙魂魄消!”
“神兵火急如律令——疾!!!”
“轟!”
咒念聲中,雷火驚走,在那釘頭犁首七箭書上躥起,氣勢洶洶的將這咒殺靈寶包裹起來。
咒法雖強,但有一弊端,那就是需要時間準備,祭拜,施法,催咒,最後發動,準備的時間越多,咒法的威力越大,被咒者越難抵擋。
如當初普渡慈航咒殺許陽,便先用釘頭書將他姓名釘住,在法壇之上祭拜了七七四十九日,隨後才發動這犁首咒,行那七箭七殺之術。
但許陽現在沒有那麼多時間,因為道無涯會恢複,趁他病要他命,等他傷好,再行咒術,那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
所以,時間不夠,法力來湊。
許陽此刻,乃是五行機甲之身,千萬法器洶洶助力,步罡踏鬥之間,道道雷霆打出,五光十色,耀人眼目,正是五行神雷。
一道又一道,一色又一色,七七四十九道五行神雷,猶若催命之符打入釘頭書中。
許陽如今隻是元嬰修為,體內法力有限,這四十九道五行神雷,縱是榨乾了他打不出來。
所幸,靈寶機甲,天工造化,海量靈晶轉換法力,彆說四十九道,就是四百九十道,他也打得出來,就是需要消耗點法器跟靈晶而已。
四十九道五行神雷催命而下,將這咒殺靈寶的威能摧至極限,雷霆烈焰包裹的釘頭犁首七箭書,直接“轟”的一聲燃燒起來,化作一道虛實不定的雷火之光,呈箭形之勢衝天而起,沒入蒼穹之中,轉眼消失不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