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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華夏自古便是農耕文明,好處是手頭能有存糧,能填飽肚子,社會也就趨於穩定。
而一切的發展,都要建立在社會穩定的基礎之上,也隻有這樣,才能配稱之為一個文明。
隨著人口繁盛,戰爭的潛力也就越來越大。
但農耕文明也有一個壞處,那就是大量人口在田間勞作久了,人也就溫順起來,難免忘記了弱肉強食的生存本能。
如此一來,周邊那些不會種地,朝不保夕的遊牧民族,自然也就盯上了華夏文明手中的存糧和財富。
正所謂鄰居囤糧我囤槍,鄰居就是我糧倉!
這些以遊牧為生的異族,不事生產也就罷了,還茹毛飲血,爭勇鬥狠,所以才被稱之為蠻夷。
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們的戰鬥力確實不容小覷。
田間地頭的百姓,自然比不上生在馬背上的蠻夷。
最關鍵的是,古代邊境戰爭,騎兵就是真正的無冕之王。而異族手中的戰馬,可比華夏文明要多得多。
在主力兵種比不上胡人的情況下,公孫瓚在征伐塞外的過程中,逐漸摸索出了屬於自己的一套打法。
這套打法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便是遠近搭配。
胡人最擅長且最厲害的戰法,便是騎兵衝陣。為此,公孫瓚便打造出了一隻長矛軍,用以阻撓胡人的攻勢。
一丈有餘的長矛一排排頂在最前麵,完全可以起到類似拒馬槍的作用,且能任意移動。後排再配上弓弩手,用以緩衝胡人的衝鋒速度。
雙管齊下,往往就能把胡人的騎兵優勢給死死限製住。
沒了騎兵優勢的胡人,在成建製的步兵方陣麵前,就是待宰羔羊。
第二招,名叫一力降十會!
戰爭打到最後,拚的始終是戰鬥力。
為此,公孫瓚不惜花費重金,組建了一支數千人的輕騎兵軍隊,號曰:白馬義從。
這支騎兵,可不是董卓的飛熊軍那種重騎兵。
因為主要是對付胡人,所以得在速度上下功夫,重騎兵花費代價太高,且速度又不行。所以這是一支以騎射為主的輕騎兵,但整體兵員素質,可要比胡人高上了不止一個檔次。
長矛配合弓箭阻擋胡人的攻勢,白馬義從正麵擊潰和追擊,這三個兵種徹底成型之後,公孫瓚自此縱橫塞北,再無敵手。殺得胡人心驚膽顫,望風逃竄。
誰曾想今日,其中一種戰法居然用在了臧霸身上。
但效果卻是立竿見影。
五千騎兵還沒衝到嚴綱陣前,便被一陣陣箭雨射得抬不起頭。
臧霸這個倒黴催的,因為衝在最前麵,身上也被射了幾箭,好在都不是要害部位,並不影響戰鬥力。
傷害性雖然不大,但侮辱性卻極強,臧霸被氣得暴怒不已,恨不得立刻衝進陣中把嚴綱碎屍萬段!
自征戰沙場以來,哪兒吃過這種啞巴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