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四章諸葛瑾的諫書(2 / 2)

“好!”

袁術把手伸向腰間,將自己的印綬解了下來。

“執此印綬,便如我親臨,前線之事,便拜托先生了!”

“遵命!”

閻象連忙拱手,接過了印綬。

見此,一旁的楊弘臉上不動聲色,心情卻陰鬱到了極點。

自己爭辯了這麼久,不想最後閻象卻成了最大的受益者!

一時間,仇恨的種子在心中就此種下。

……

前線的戰事還在繼續,但徐州境內,卻開始了一項轟轟烈烈的新政。

說是一項,不如說是變法的總綱。

至於具體內容,卻是瑣碎而又繁雜。

關於這次變法的起源,還要從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說起。

學宮之事穩定下來的幾個月後,一次州府會議上,群臣正在各司其職,向政務府彙報自己部門的政務時,一封諫書映入了荀彧的眼簾。

所謂諫書,就是官員向州府提出意見的書麵形式,無論任何品級的官員,每月都有一次進諫的機會,甚至可以風聞奏事。

諫書首先會遞到督察院,由督察院篩選裁決,將小事處理,大事再上呈政務府,由入府成員一同查看決斷。

趁著六月底的這次會議,荀彧剛好積累了一個月的諫書一一查看。

可看到其中一封的時候,他的目光忽然閃動了幾下,急忙就向上查看進諫人的名字。

這一看不要緊,原來是新晉的戶部侍郎,諸葛瑾。

至於內容嘛,著實讓荀彧有些詫異。

諸葛瑾在諫書中並沒有提什麼國家大事,反而將目光瞄向了底層百姓。

他的諫書分為兩個部分,簡單概括的話,就是分家和催婚。

第一條,凡徐州治下,女子年滿十六歲就可以出嫁,並且是越早越好。凡二十歲以下出嫁的女子,州府皆贈予賀禮,免除半年算賦。

但要是超過二十歲,還不出嫁,就要加收算賦。

二十至二十五歲女子,加收一倍,二十五歲至三十歲女子,加收兩倍,以此類推,一直到五十歲,便恢複如初。

另外,便是強製寡婦改嫁。

這些年戰亂一直沒停過,而征戰者都是男子,也就催生了不知多少寡居的婦人,甚至女多男少的情況愈演愈烈。

因這時代成婚普遍比較早,所以這些寡婦並不是四五十歲,大多是二十到三十五歲的青年女子。若一直這麼單著,實在有些浪費資源。

所以,諸葛瑾強烈建議寡婦改嫁,再組建家庭,生兒育女,為人口發展做貢獻。

同樣是賞罰製度,積極響應州府政策者,出嫁之時,州府還會以半年的算賦為賀禮。

但若是不肯改嫁者,那不好意思,州府要收你雙倍算賦。

所謂算賦,便是這時代的人頭稅。一算一百二十錢,正是成年人每年需要向州府繳納的數額。

還是以五十歲為分界線,超過五十歲的婦人,則不需要改嫁。

此外,膝下有子年滿十五歲的寡婦,也不需要改嫁。

當然,不想改嫁也行,隻要你交得起雙倍算賦,州府也不予乾涉。

嗯……幸虧加了附加條款,不然始作俑者諸葛瑾的繼母宋氏,就也得改嫁了。

這便是諸葛瑾諫書的第一條內容。

乍看之下,純屬吃飽了撐的。

畢竟人家寡婦改不改嫁,跟你官府有什麼關係,鹹吃蘿卜淡操心!

甚至此事一經公示,還有可能引起百姓的反感。

但仔細想想,這條可太重要了。

因為這時代,人口才是最緊缺的資源。男女不成家立業,生兒育女,州府便無法繼續壯大。

而且那些寡居的女子,家裡沒了頂梁柱,生活甚為艱苦,未必就不願意改嫁。隻是迫於重重壓力,才不得不以保持現狀。

州府若下達命令,則可以把這些阻力都去除。

至於第二條,就簡單多了。

反男子成家之後,限其一年內與父母分家。

如此,可以阻撓大家族的形成與發展,遏製鄉黨勢力,便於統籌管理。

荀彧看完諸葛瑾的這兩條建議後,便陷入了沉思,直到荀諶喊了他幾聲。

“兄長,兄長!”

荀彧這才回過神來,“友若何事?”

荀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兄長,到下值的時間了。”

都要下班了,你不走,我們怎麼走?

荀彧這才反應過來,笑道:“不急,想必諸位也不忙著吃飯,便再來議一議我手裡的這份諫書吧。”

一聽這話,州府眾人頓時唉聲歎氣起來。

誰說我們不急著吃飯,明明很餓了好吧!

不過沮喪之中,也有些好奇。

能讓荀彧親自放在公議上討論的諫書,到底是什麼內容。

“兄長,這是何人所諫?”

荀諶伸手將諫書拿過來,開口問道。

“戶部侍郎,諸葛子瑜。”

聞言,眾人都把目光放在了諸葛瑾身上。

作為一個粉嫩嫩的新人,諸葛瑾頓時有些臉紅,衝眾人露出了人畜無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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