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入住,戴晴在房間休息一會兒,就出門找吃的,今天她準備吃特色招牌菜烤鴨,不去大酒樓,隻找胡同裡掩藏的小館子。
這也是她逛胡同時,跟人打聽到的消息。
七拐八拐終於讓她找到了,古樸的青磚瓦房外,飄蕩著烤鴨的香味,離的近,順著味道就能尋過去。
她一個人要了一整副烤鴨,鴨架燉湯。
也不知是不是練習心法的原因,她飯量很大,一隻烤鴨下肚,還喝了兩碗湯,肚子剛剛好。
旅遊的最高境界,就是吃好玩好。
吃飽繼續玩,一路到了步行街,聽說全國最時髦的衣裳首飾都在這裡,隻要有錢,什麼都能買到。
她第一次看到如此熱鬨的步行街,很新奇,還有那些裝修特色的店鋪,穿禮服的店員,哪哪都很新奇。
首都就是首都,跟她們那些小城市不在一個檔次。
路過一間成衣店時,戴晴進去轉了一圈,看中一件淺藍色的麵包服,戴帽子,中長款,穿上跟北極熊似的。
但若是瘦高個穿,則顯得很可愛,呆萌。
簡單來說,這種衣服挑人。
“這件多少錢?”
“這個麵包服三百五,港貨,新款,旁邊還有短款,夾克款式,二百六,你都可以穿。”
服務員先掃了她一眼,才開口介紹。
“你給拿個號試試。”戴晴指著那個長款。
售貨員取下讓她試,戴晴穿上照了照鏡子,跟她預想的一樣,她一百斤的體重,一米六五的身高,穿上還算可以。
“能便宜點嗎?”
“你要是喜歡,就給便宜十塊錢,三百五拿走。”店員看她一眼,直接開口。
“一百六,賣嗎?”她一月工資才一百九十塊,若是沒有額外收入,打死也買不起。
“什麼?你以為我這是雜貨攤呢,有你這麼還價的嗎?我這是品牌店,這裡的衣裳都是港貨,還有很多歐洲大牌。”
店員盯著戴晴,語氣不善。
“我不懂太多,但知道一點,開門做生意討價還價很正常,你不願意咱們再討論就行了,生氣犯不上吧?”
戴晴脫下棉襖,淡然的回視她。
店員平複下心情,“三百四,不能再少了。”
“還是高,一百八,你要是同意我現在就掏錢拿走。”
“我看你就不是誠心買衣服的。”
“誰說不是,你隻要同意我這就掏錢,一件衣服,花我一月工資了,確實心疼,再多就不行了。”
戴晴說著,拎起背包,回頭看她一眼,意思很明顯,你要是不買我就走了。
店員氣呼呼的看著戴晴,“三百塊,一口價,愛要不要。”
“二百塊,一口價,你給我就拿,不行就算了。”戴晴說罷,背起包準備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