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也因此,劉辯雖認為自己光明正大,問心無愧,還是選擇了私信而非公文。
公文是要存檔的。
可惜他不是醫學生,腦子裡中學的那些生物知識早就不知被丟到哪裡去了,能提供的幫助在他看來極為有限。
……
馬日磾在奏書的最後,不忘彈劾荊州刺史王睿的種種無能之舉。
此前蓋勳對劉辯說王睿看不起武人時,劉辯曾讓有司商議是否要換一個荊州刺史,但最後商議的結果還是保持原樣。
當時劉辯還沒當太子,又念及叛亂已平,也就沒有堅持。
王睿出身琅琊王氏,東晉時“王與馬,共天下”,現在的王氏自然還沒有此等影響力。
因有馬日磾的彈劾在,對王睿的罷免商議再一次被提上了日程。
而接下來袁紹回京之後所要擔任的職位,以及接任汝南太守的人選,同樣也需要考慮。
不過在此之前,劉辯有一個問題需要得到解答。
為何受災百姓這麼多,其中無家可歸者何止五萬戶,為何官府願意發給土地,願意去荊州的隻堪堪有近兩萬戶呢。
他詢問盧植,得到了一份答案。
“翁叔奏書中雖未言明,但依臣想來,此願意遷徙的兩萬戶,大體必然不是獨門獨戶。而是由幾十上百口,乃至於更多人口組成的宗族。以宗族同遷往荊南。
此宗族人口至荊南後,翁叔亦會依據各自宗族而安置。”
可這仍不能完全解答劉辯的疑惑。
盧植張了張嘴,忽然不知道該不該說,但望著太子看向自己的眼神,他輕歎一口氣,解釋道:“有民苦於算賦、口賦。尤以算賦為最,分為每月繳納。若吏治不嚴,鄉官裡吏巧立名目,上下其手。”
“此外,內郡國男丁無力前往邊郡服每歲三日兵役,而不服此兵役者需繳三百錢,以此雇人代為守邊,稱為更賦,而今已成定製。”
口賦又叫口錢,征收對象是七歲至十四歲的少年男女,起初為二十錢。入少府,作皇帝私用。
算賦,則是十五歲至五十六歲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向國家交錢,起初為一百二十錢,稱為一算。商人與奴婢倍之。
此二者皆屬於人頭稅,隻是如今,說不定相鄰的兩個郡國收取的算賦都不一樣。
更賦,源自春秋時期延續下來的國人戍邊傳統,秦朝時仍在執行,但國家大了,百姓戍邊的難度指數級增加,到了漢代便靈活變成了更賦。此外,當郡兵也是徭役的一種。
實際上,國庫裡更大的收入來源是包括更賦在內的人頭稅,因算賦收取數額變化,數倍於田租。
盧植見劉辯已經隱約明白了他的意思,撫著胡須做出了最後總結:“是以,凡主家有名望信義者,有百姓為躲避算賦、更賦、徭役,寧願賣身為其奴婢。”
而奴婢,除了算賦加倍,徭役之類的都是沒有的,更彆提能養得起奴婢之人必然與基層官吏有扯不開的關係。
所以,如果不用去考慮奴婢在身份上低人一等,那麼失去土地者成為奴婢而非佃戶,將會是一個性價比極高乃至於在某些情況下不得不做出的選擇。
劉辯聽到這,心頭一陣無語,合著讀書修身修來的品德,倒成了積蓄私奴的助力了。
怪不得自古以來都說讀書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