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們終究成了陌路人(2 / 2)

後來我想收了也好,不收她們以為我對她們還有念想,如果是婆婆一個人來的,那件衣服我一定送給她,可是她帶著阿強,就說明她們對我還有想法,還想讓我跟阿強重歸於好,如果阿強對我沒有心思,就不會帶著他媽來我的店裡,他們來我的店裡,大概也是想看看我的態度,如果我態度不好,他們不會自討沒趣,如果我很熱情,他們或許會執行他們的下一步計劃。

我的心情一直不能平靜,想來想去覺得我做的沒錯,有什麼可愧疚的,自己五年的青春葬送在他們家裡,給她們洗衣煮飯,打胎,有誰心疼過我,如果她們對生活負責一點,讓家庭溫馨一點,我又怎麼會離開,我現在這麼愁苦,沒著落,不都是她們害的嗎?區區九十塊錢算得了什麼,跟逝去的青春來比,不過是九牛一毛。我收錢,婆婆很不滿意,當時我看到她的臉色變了,以後大概再也不會來了,不來才好。

下午回家,我給媽媽說了這件事情,媽媽責怪我不該收錢,她說;好歹你們也婆媳一場。我說:不收,你還想讓我複婚嗎?不收她們以為我在討好她們,再去找人跟我複婚,該怎麼辦?母親沒有吭聲,過了一會說;你大概也是太自信了,人家未必有那個打算,我說:絕對有,沒有就不會進去的。

我也感到很愧疚,覺得自己是不是太薄情了,可是這事不這樣做,會讓人產生誤會,我想以後找機會吧。以後我在街頭遇到了她,或者在醫院碰見了她,就給她給點錢,也算是對今天事情的一個交代,作為一個婆婆她雖然不是很好,也談不上壞,比她兒子強多了,可是在一個家庭生活中,對一個女人最重要的人是她的丈夫,不是婆婆。讓我離開那個家的也是阿強,不是婆婆。我對阿強,也談不上恨,隻是不可能再跟他那樣的人生活了。

曾經在我離婚三個月的時候,阿強的舅媽去商場裡找過我,問我還想不想跟阿強過,要是想過,她就給兩邊說合一下。我說;讓我回去可以,但是我有一個條件,阿強必須找工作,如果他還像以前那個樣子,我是不會回去的。阿強的舅媽說;你跟他過了五年,不知道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嗎?你提這樣的條件他能做到嗎?我說:做不到我就不回去了。回去也沒什麼意思。他不掙錢,我在人前抬不起頭。阿強的舅媽說;你是不是在外麵有人了。我說;你看我像那種人嗎?我不是嫌貧愛富的人,不論是保安,看大門還是彆的什麼,他隻要肯乾,我就回去。舅媽說;好吧,我把你的意思傳達一下,要是阿強肯乾,我再來找你。我笑臉相送,說:舅媽慢走。我知道不會有結果的,曾經石油公司他都不去,更彆說保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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