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就是他的本色,那麼他離婚的原因就不全是他前妻的事情了。他是多麼吹毛求疵的一個人呀。愛乾淨,自己不願意乾,嫌我穿的不好,也沒給我多少錢買衣服呀?嫌我煮的飯不好吃,自己卻從來不煮一頓。
難怪有讓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找對象那會他是多麼好呢?可是現在他好像成了巫婆。這大概就是所謂的“相愛總是簡單,相處太難“。每次吵架了,我們總會冷戰,我懶得跟他說一句話。如果他不說,我幾個月都不想跟他說。
每次吵完架,準確的說是他罵完了我,他好像很快的就會忘記。要是我像他罵我那樣的罵他,估計也會很快的忘記,因為他又沒受什麼傷害,罵的那叫一個酣暢淋漓。他很少乾家務,乾一次必定罵我一次。有時候他洗自己的衣服也會罵我。他說:他媽的,娶個老婆有什麼用呢?彆都的老婆襪子、褲頭都給男人洗的乾乾淨淨。我呢,什麼時候都自己洗。
我常常呆呆的坐在那裡,感覺這樣的生活真的好沒勁。感覺是剛出狼窩,又進虎口。什麼時候才是我的出頭之日呢?我好想念曾經開店的日子。我那來之不易的店,就那樣沒有了。難怪女人會得產後憂鬱症。都是因為男人不理解,誰不想光光鮮鮮的活人呢?
我突然就想起了幾句歌詞”我一言難儘,忍不住傷心,分辨不出愛與不愛之間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