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拔涼拔涼的,緣於我今天聽到的一個閒話。收費的那個女的跟我偶爾在上班的路上碰到,我們會交談幾句話,我感覺她人很好,不像彆的上班女人那麼傲氣。
今天我出了大門後,看到她站在那裡,於是就說我帶你回吧。她說,不了,我的女婿過來接我,她說我給你說個小閒話,你那裡是怎麼收費的?我說:都不一樣啊。她說:今天下午那個老太婆在哪裡叨叨著說“你收了她十五元,小張有點火,她說“不是十元嗎?她怎麼收十五元,我去給廳長告去。”
她說“我當時就給她說,收多少錢也不管我們的事情,再說你隻是聽她的一麵之詞。”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早晨有個老太婆讓我給她寫訴狀,因為法院不讓我寫訴狀,我就給他說我不寫訴狀。她說“那麼你賣給我一張紙,我寫好了,你給我抄一下可以不,”我給她一張紙,沒有要錢,還把筆也借給她。
她坐在角落裡寫了一早晨,寫完的時候,已經十一點五十五了。她說讓我給她抄,我說:已經下班了,下午給你抄吧。其實寫這種普通的民間借貸訴狀對我來說是小菜一碟的事情。可是法院既然規定不讓寫,我就不寫好了。她說“我把錢先給你付了吧,”我說“不用,寫好了再給。”
她說我怕你下午來了之後太忙,我把錢交了,你下午來了先給我弄。我掃了一下她寫的訴狀,很多地方並不是很通順,外麵寫一個訴狀要200元。我想她一個老人家跑來跑去也不容易,我一下給她寫好算了,要是按她寫的抄上,估計她還要改好幾遍。
於是我就說“十五”,平常給那些人改訴狀,立案的美女把錯的地方標出來,我用手機傳上去再給排下版一個收十元錢。她這個收十五,是因為她這是手寫體沒辦法用手機上傳,要一個字一個字抄。我直接給她寫好了,收十五元錢不算多呀?可是她卻跑到立案的窗口到處說。
還有就是她特彆討厭,條子上沒寫利息,非要讓我給算利息,問她怎麼算,她說國家怎麼規定怎麼算。我說“我不知道國家的規定呀?”後來她又說“按銀行利率算,是四點幾?”我說“我也不知道,”她說“等等我打電話,我女兒給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