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虛驚一場(2 / 2)

我是很小心了,可是不知還要怎樣的小心。人家律師寫個訴狀200元,我給她們改訴狀,從頭抄到尾,不通順的話給他們捋順,格式給他們排好,出三份或者四份,一個標點符號也不許錯,收十元錢貴嗎?複印一份還一塊錢呢?

他們都是跑到外麵,比較了又比較,掂量了又掂量,實在找不到比這更便宜的地方才來的。或許有比我這裡便宜的地方,可是改出來的東西又不能用,害他們再改,再改不還得重新花錢嗎?算下來不還是比我這裡貴嗎?

改訴狀也是個有技術含量的活,不是誰都能改的。曾經我在哥哥那裡乾了一年多,訴狀都抄完了幾個本子。如果他們把自己的訴狀拿到律師哪裡,律師一定會說“你這個訴狀不行,得重寫,200元,不講價。”這樣他們才滿意嗎?

雖然我寫訴狀不是很到位,但我好歹有點基礎,立案的美女在訴狀旁邊寫的字無論多潦草,我一看就能領會,她們打的省略號或者雙引號我就知道該寫什麼,放到彆人那裡未必能明白。

讓我說什麼好呢?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害得我走了,苦的不還是他們嗎?到時候又到處反映,寫訴狀太貴,改訴狀太麻煩,一遍又一遍的都不行,窗戶裡立案的人事太多,怎麼就沒人為老百姓考慮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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