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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們倆去民政局領結婚證,他戶口本上的年齡是19歲,可是之前他說是23歲呀,難怪他看起來那麼小,他連忙解釋說,是報小了,他六七歲的時候才入的戶口。她戶口本上已經26歲了。
女大三抱金磚,女大五賽老母,女大七是什麼呢?辦證的女人乘他轉身的時候,給她悄悄說;你想好了嗎?你們倆相差七歲,據我的經驗,這樣的婚姻很不牢靠。她不知所措,他大概也聽見了,對辦事員說;我們彼此相愛,你辦就是了,有哪項規定說女人比男人大幾歲,就不能辦證?
很快的就辦好了證,她臨出門的時候,回頭看了一下,那個辦證的人定定的看著她,那眼神好像預示著她以後的不幸生活。她的心無端的沉重了。他說;你這個人呀!彆人結婚都是高高興興,我對你好不好,你還不知道嗎?
她很想說;如果好,怎麼還不給我窗簾錢,那可是最好的料,好幾千塊錢呢?惹的我妹妹一天叨叨叨的。可是她沒說,她知道說了,他一定會不高興的。她說;你這麼小,為什麼給我說是23歲呢?他說;真的是報小了,你讓我怎麼說才信呢?難不成我去村上給你開證明你才能相信嗎?
但是不知為何她感覺他是在撒謊,她不知他為何要撒謊。如果她是真的比他大七歲,他為什麼要娶她。論姿色她沒有,是真愛嗎?她都覺得可笑。那麼剩下的隻有兩種情況,一是他太窮了,娶不上媳婦,二是他是因為她的店才娶的她。而這兩項都是她所不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