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快下班的時候,來了一個老頭和一個小夥,手裡拿著訴狀,那老頭皮膚黑黑的,一臉焦急的神情,他說“人家說你這裡有模板,說我這訴狀寫的太多了,你把這兩頁半給我縮成一頁,你快點給我弄一下,快下班了,我家遠的很。”
我拿起訴狀看了起來,他說“你彆看了,趕快給我縮成一頁,兩頁變成一頁你不明白嗎?”我一聽覺得很煩,於是就說我這裡不寫訴狀,你去找律師寫吧。之後他又去立案的窗口,窗口的辦事員又給他說你去讓她把大致的事情總結一下,同時向我這邊看了一下。
我想窗口那邊的意思大概就是這是個農村人,挺可憐的,你就給改一下。那個訴狀從頭到尾都不合格,原告被告信息不全,訴訟請求不明確,事實與理由裡麵人稱全用的是你我他且不通順。
一般改的訴狀都是改一句或者兩句,可是這個訴狀要從頭到尾都改。在我看的時候,那個老頭又多次的催我快點快點,並且說“就是把兩頁縮成一頁,簡單的很。你不明白嗎”我說“要不你來改,”他說“我那裡會改?”我說“你不會改,你就不要說簡單的很,你這連句子都不通順,你還說簡單的很,兩頁縮成一頁你以為是壓縮嗎?我要把這個句子捋通順呀!你這什麼他姨爹她姑媽的能用嗎?這不但要捋通順還要寫的合情合理,你催什麼?”他說“我這不是著急的下班了嗎?”我是懶得再跟他說了,心想這也不是著急的事情呀?
他的事實與理由裡寫的這個女孩結婚第二天就尿床,在手機上與三個男人以老婆、老公、寶貝相稱。還說這個女孩偷錢,把男孩的5000元錢偷去花掉了,還把男孩支付寶上的錢也轉的不知去向。還半夜回家。
我寫訴求的時候問他,有沒有財產分割,那個老頭頭搖的像撥浪鼓,他說沒有財產分割,結婚才兩個月。我說那麼一是解除婚姻關係,二是訴訟費被告承擔,其餘的沒有了嗎?老頭說沒有了。
寫完後我打了一張,讓他給窗口看,窗口說可以,他過來又讓我打了一張,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沒想到他下午又來找我。他說“你可把我害苦了,我起訴就是為了要彩禮呀!18萬的彩禮呀!”瞬間我感覺自己渾身冒汗,我說“我明明問你有沒有財產分割,你說結婚兩個月沒有的。”他說“不要彩禮我起訴做什麼?你趕緊找出來給我加上。”我說“你就催催催的,我給你說這不是著急的事情,要不你就找個律師給你寫的好好的。這也不是省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