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三天就到年三十了,那天我跟姐姐聊天的時候,她無意中說自己換了一千元50的壓歲錢,聽的我心裡一個咯噔。對於壓歲錢我沒有多提倡,因為是回民,自小至大我們家一直都不太提倡過年。至多在過年的時候吃吃瓜子、花生和餃子看看春晚,壓歲錢也是一直沒有,因為那個時候的親戚都很窮和大家不提倡說過年的緣故吧。
後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漸漸的把過年重視了起來。孩子們之間也給起了壓歲錢,早幾年我的條件不是很好,也沒怎麼給孩子們給過壓歲錢,記得去年的時候,姐姐給女兒給了100元壓歲錢,我沒有給她的孩子給,她的臉色就不太好看。其實我並不希望她給我的孩子給,她把錢給了女兒,女兒很高興,可是我和她都不高興,她不高興是我沒有給她的女兒給錢,我不給她的女兒給錢心裡也很愧疚。
小的時候女兒比較聽話,收到了壓歲錢都會給我,可是現在我休想要來,她都是留在哪裡慢慢的花,買些垃圾食品或者她喜歡的小玩意。過年的時候我隻帶著女兒,可是彆人家都是兩個孩子,她們給我孩子一百我就要回過去二百,這對我來說是不小的壓力。如果壓歲錢變成了壓力,就失去了它的意義。
我想給上二十三十不行麼,即使多給兩三個孩子也不是什麼問題,一人一百對我來說真的是負擔不起。還好姐姐說她今年買了房子,給100也有些力不從心了,就一個孩子給50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