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及女孩的家人是顏麵掃地,本來以為遇到了鑽石王老五,沒想到是個窮**絲,窮**絲也就算了,還離過婚。女孩的媽罵女兒不長腦子,她又何嘗有腦子,女孩沒腦子是太年輕,她沒腦子是太愛錢。本來女孩的母親想著事已至此,那男人隻要拿出10萬元彩禮也就算了,畢竟結婚證都領了,可是男人說沒有。
親戚們都堅決反對,認為兩個人並沒有一起生活,並不礙什麼事情。雖然沒領結婚證也沒一起生活,但是來法院起訴離婚之後再結婚就是二婚了,你說你們之間什麼都沒有,可相信的人能有幾個。再說這個男人也真是可惡,他就是不想花一分錢讓這個女孩給他當老婆。
如果之前他坦誠相待,她們之間未嘗沒有一點可能,可是這種以欺騙開始的感情,誰敢繼續呢?女孩提出了分手,他立馬拿刀子在手腕上來了一刀,或許之前練習過很多遍,總之是無大礙,他說“他堅決不會離婚的,除非他死了,”可是他的尋死覓活也隻是在女孩在跟前的時候才開始表演,離開女孩後他一次傻事也沒做過。
其實他與其在這裡尋死覓活還不如去踏踏實實的掙十萬塊錢給女孩的母親,黃金沒見著一克,鑽戒隻付了定錢,照了7888的結婚照也隻付了1000元的定錢,還沒結婚已經負債累累了,他這樣的男人怎麼靠的住,怎麼可以拿女孩的名譽來開玩笑,這還沒結婚就這麼多的坑,結婚了還不知要怎麼折騰了。
女孩的家人思前想後還是決定來離婚,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不能說她們沒有一點責任的,如果她們不那麼盲目的相信,或者說不那麼的愛錢,不那麼的渴望通過結婚來致富事情也不會發展成現在這個樣子。當然無論她們怎麼錯也沒這個男人的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