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跟我聯係的那個同學,因為一直讓我發張照片看看,我跟他就不怎麼聊了,最近他又跟我聯係了,他說“我看了你寫的文章,覺得挺好的,不推薦可惜了,我把你拉到作協群裡,你慢慢跟著學吧。”這個話我倒是愛聽,文學一直是我的愛好,能發表或者被人賞識都是讓我高興的事情。
加入那個群後,常常看到有人發文章,大多都是詩,對於寫詩我並不在行,於是就默默的看著。這樣過了幾天,那個同學又說“你把你的文章發到群裡讓大家看看,”我問他“那個是編輯呢?”他說“圖騰,”我加那個編輯的微信,他總不通過。
過了幾天同學又問“你給編輯發文章了嗎?”我說“他不加我,”他說“我給他說一下,”我關注了那個編輯的公眾號,大意是他們是無償免費為大家服務的,平台發布的文章,要是有人打賞,超過十元的發放,低於十元的不發,最高封頂500元,超過500元的歸平台所有。
我想這也沒什麼意思,編輯加不加我也無所謂,加了我就把曾經投過的人問津的稿子發過去,不加也無所謂。後來編輯通過了我,讓我發篇稿子,我隨便撿了一篇發過去,他說很好,讓我發地址,姓名,電話,照片,他安排人朗讀。
我其實挺煩發相片這個事情的,我寫的故事大多源於身邊的人,配上照片讓人一看就知我是誰了,彆人來質問我我該怎麼說呢?我想他們怎麼不懂得保護作者呢?但是想到這些文章放著也是作廢,發一篇看看吧。
不像他們寫詩,寫的都是景色啊,曆史啊,對生活的感歎啊,並不說具體的事情,彆人也不會找他們的麻煩。很快的我的作品就被發表了,看著我的照片,感覺很不習慣,想著以後還是少發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