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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你老婆性格好,換人早跟你離婚了。”
不到一周時間,這句話他已經聽了第二遍。
上周末他剛談妥了京郊一個大項目。去了北京三個多月,也難能有一個周末能有時間同北京的朋友們聚聚。
那天幾人吃了飯,又去了酒吧坐坐。
朋友們問起他老婆,他算了算日子才發現自己已經有三個多月沒回過上海。
朋友們調侃道:“行,你再堅持堅持,等湊滿六個月你老婆就有條件起訴離婚了。”
記得結婚那一年他在美國讀研一,星露在英國讀研一。
看兩人年紀還小,又都在讀書,雙方父母商議決定等兩人畢業回國後再舉辦婚禮,不過可以先訂婚,再把結婚證領了。
兩家人如火如荼準備著訂婚宴,參觀場地,找婚慶公司,擬定賓客名單,訂製伴手禮……
還不是正式婚禮,小小一場訂婚宴兩家人便合夥否決了十幾個方案,一度把婚慶公司搞瘋。
所謂的自由戀愛、自願結婚,兩家人卻依然比當事人還興奮。
在兩家人眼中他們簡直是天賜的姻緣。
他們一家人都很喜歡星露,天真爛漫、家教良好,懂得生活情趣,兩家也稱得上門當戶對。
總擔心他在自由美利堅學壞的家人,看他領了這樣一個女朋友回家,恨不能第二天就把他們送到民政局領證。
這年頭能找到一個家世清白、門當戶對的女孩兒已是不易,何況他們還是自由戀愛,他爸媽都覺得這是他幾世修來的福氣。
學業、事業都是後話,家裡人隻想把這人生大事先給他定下來。
他嶽父嶽母急匆匆把自己千寵萬愛,年方二十一歲的小女兒嫁給他,也有他們自己的理由。
那一陣沈氏遭遇了重大危急,星露有一個大她十歲,在澳洲留學,後又在澳洲結婚定居的親哥哥,星露爸媽聽了兒子蠱惑變賣了集團大部分股份,把資產轉移到國外,準備帶著女兒全家移民澳洲投靠大兒子。
“爸媽先過去,寶寶啊,你先好好讀書,等畢業了再來墨爾本找爸爸媽媽。”
那一年星露還在英國留學,對於家中變故全然不知情,這個消息於她而言無異於晴天霹靂。
自己孤身一人在外求學,某一天卻忽然得知自己在國內已無家可回,還被通知在家人的計劃中自己也要同父母一起移民澳洲,投奔她最討厭的親哥哥。
這個選擇顯然沒有把她的感受考慮在內,她感到自己像是被全家人拋棄。
她對這件事非常抗拒,眼看勸阻父母移民無果,撂下一句“要去你們自己去,反正我死也不去哥哥那裡!”便拉黑了父母微信。
第二天她爸媽又連夜飛往倫敦勸說,解釋自己的為難處境,一家三口抱在一起痛哭和解的場麵陸銘舟至今仍曆曆在目。
星露最終理解了父母,不過依舊不肯一同移民,她父母又放心不下她一個人回國或遊離在國外。
僵持之下,星露挽著他的手對父母說了句:“我跟銘舟決定回上海結婚了。”
現在想想,當年星露嫁他總帶著那麼一絲“迫不得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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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場訂婚宴由兩家人一手操辦,當事人參與度反而不高。
當時兩人都還在國外上課,臨近訂婚宴前十日才匆匆從國外趕來,兩人回國用半天時間定下一對婚戒,又用三天時間看好了新房——這便是他們為這場訂婚宴所做的全部。
訂完婚,兩人又領了證。
看著兩個紅紅的本子,兩家人終於感到“落袋為安”。
完成了這一係列事務,沈家父母前往澳洲,星露回英國,他回美國,而好巧不巧幾人航班又都在同一天下午。
那天星露在機場抱著媽媽哭成了淚人。
他嶽父對他說了句:“照顧好星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