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犯病
到了縣城,王元把李青帶到了公安局去審訊,而田警官則陪著唐莉去醫院裡包紮傷口,然後又把她帶回公安局。
一同帶去的,還有張秀英,因為需要她的證言證詞。
唐莉和張秀英是單獨審訊的。
母女倆的供詞沒有太大的出入。
而李青說的卻是和唐莉母女倆的出入很大,共同點就是,賴三死了,就死在唐莉家,而且被李青和唐莉一起掩埋在村口,李青、唐莉和張秀英是三個目擊者,唐莉母女說賴三是李青打死的,李青則說賴三是被唐莉失手打死的。
審訊完以後,警察讓張秀英回家。
張秀英道:“我女兒呢?我女兒不是應該一起回家的嗎?”
“她暫時不能回去,這個案子還沒有審清楚。”
張秀英道:“為啥?人是李青打死的,隻是我女兒傻,被她唬住了,所以和李青一起去把人埋了,但是我女兒已經把事情都交代了呀!不是坦白從寬嗎?為什麼還不放她回去,而且李青不僅殺了賴三,還想殺我,今天又想殺了我女兒,她就是一個殺紅了眼睛的慣犯,這樣的人放出去就是一個危險的人,不槍斃了她還會有人遭殃。”
田警官道:“老太太,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會調查清楚,這裡有一個程序,有一個過程的。”
“那我女兒會不會被判刑?”
“現在不能告訴你,等通知吧!”
旁邊一個小警察道:“就算人不是你女兒殺的,但是她和李青一起悄悄的把屍體掩埋了,這種情況,多多少少都會判幾年的,不可能一點責任都沒有。”
張秀英急了“不行,你們不能這樣,我女兒沒有殺人,沒有殺人,為什麼不放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