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爭房
“你倒是不好欺負,你厲害得很呢!一言不合就抬棍子打人。”
唐莉笑著道:“村支書,我媽清醒的時候就說過,要把這房子留給我住,現在我媽走了,你可要給我做主,給我作證。”
村支書道:“空口無憑的,我怎麼做這個證?就是我作證了,李麗紅也不會服氣。”
唐莉掏出來一張紙,上麵寫著一份遺囑,是以張秀英的語氣寫的,說她百年之後,就把她現在這個房子歸女兒唐莉所有。
上麵是張秀英的簽名和手印,還有李青作證明,有她的簽名和手印。
這件事情說起來還是李青的主意,唐莉把李青收留在家裡以後,李青出主意說,如果那個房子以後不要被兩個哥哥爭奪,就得讓張秀英寫一份遺囑,有了一份這樣的遺囑,唐莉的兩個哥哥就不會把房子爭奪過去了。
遺囑是李青寫的,張秀英簽名,按手印。
村支書當然也看出了這份遺囑真的是李青的筆跡,但是他裝作不知。
“李青現在已經死了,你媽也死了,所以這份遺囑的真實性很值得懷疑。”
“這是真的,筆跡和手印都可以鑒定。”
“怎麼鑒定?都是土裡刨食的人,不懂也不信這些,她不相信就是不相信,說什麼鑒定,扯淡。”
“叔,你說話有分量,你把你的名字添上去,你也做一個證人,這不就行了嗎?”
還不待村支書說什麼,唐莉接著道:“我也不會白給你當這個證人,你幫我做了這個證人,我給你五十多錢作為報酬。”
“這……”村支書有些心動,就添一個自己的名字,說幾句話,就平白無故的可以得到五十塊錢,這樣的好事千載難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