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明鈺建議采納此法,建立商行,由戶部統籌,順便,催皇帝撥款賑災。
第四件,祁樾對於那位名叫宋知意的商人姑娘,似乎有意。
前三件事,天子都批了。
但這最後一件,他擰了擰眉頭。
波斯商人?
他提筆寫了幾個字,遞給邊上的太監,
“八百裡加急,給盧明鈺。”
太監俯身稱是,而後當即拿著紙條退了下去。
............
後宮之中,也有人收到了這些消息。
秦貴妃看著手中的暗信,目眥欲裂,
“這個小雜種,怎麼這麼難殺?!”
她深吸一口氣,看向身側的女官,塗著緋紅蔻丹的五指收攏,青筋爆出,
“告訴哥哥,不惜一切代價,殺了這小雜種!”
“一定不能讓他回到京都!”
太子已經死了,四皇子還小,隻要這小雜種回不來,那麼她的皇兒,就是未來的天子!
她絕對不會給這個小雜種機會的!
女官低眉斂目,扶住了秦貴妃,沉聲道,
“如今陛下已經察覺,還有盧明鈺在,我們此時派人出去,不僅殺不了那人,甚至還會給盧明鈺留把柄!”
“那就殺了盧明鈺!”
秦貴妃怒道,
“不過範陽盧氏的一個旁支庶子而已,也敢與我們秦家作對!”
“本宮要他死!”
..........
盧明鈺收到皇帝給他的紙條的時候,眉頭擰成了麻花。
什麼意思?
他給他彙報了那麼多事兒,他就寫了一個批。
然後讓他盯著宋知意?
這小姑娘有什麼好盯的?
還寫了個自求多福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