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紳抿著唇,好一會才艱難地說:“陳姨確實對我很好。”
陳姨一輩子都沒有嫁。
陳姨梳起不嫁,不結婚不生小孩子,在整個村子裡就是個怪胎一般的存在。
金紳小時候見過她頭發辮成辮子垂下來的樣子,從腦後勺一直垂到膝蓋,又怪異又美麗。
整條村子的人都不太待見小金紳,畢竟是從垃圾堆裡撿出來的,那就是被自家父母拋棄的廢物。
這種孩子,要麼天生有什麼怪病,要麼就是喪門星。
幾乎所有孩子都會欺負小金紳。在上學路上被扔小石頭,被幾個大孩子壓在地上揍,那都是家常便飯。
陳姨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嚴厲地把那些熊孩子喝退,還會溫柔地替小金紳拍掉身上的灰塵,然後拿帶著熱氣的包子給他吃。
陸明月聽到這,不由問:“那你找陳姨問過了嗎?”
金紳的聲音又沉了幾個度:“陳姨早在七年前就死了。”
陳姨是個溫柔的女人,但她似乎一生都不開心,眉宇間總有鬱色,還不到五十歲就鬱鬱而終。
陳姨家裡的人基本都不在世了,父母都是在十年前就陸續過世。陳姨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妹妹。
妹妹遠嫁,對家裡的事情完全不清楚。哥哥其實也不太知道陳姨丟孩子的細節,但他隱約記得年輕時,有一陣子陳姨確實很少出門,而且穿得也寬大。
“我問過陳大伯,他說有天晚上確實聽到家裡好像有孩子的哭聲。但是當時他還沒有結婚,陳姨也隻有十八歲,他隻當是夜貓子在嚎叫,沒怎麼當一回事。”
結果第二天,金叔他們在垃圾堆裡撿到棄嬰的事,就傳遍整個村子。
為防萬一,金紳悄悄拿陳大伯的頭發做了鑒定,證實他們有親屬關係。
陸明月還是不肯
相信。
“不行,這件事不合理,還是要查仔細一些好!”
那麼久遠的事情,陳姨對金紳好,也許隻是出於本身的善良,不一定就是金紳的親生母親。
退一步說,就算陳姨真是金紳的親生母親,那也不能證明,陳姨就是跟唐父好的那個小姑村。
“不要查了!”
金紳哽著聲音,“我已經派人查得很仔細,鑒定報告都做了幾次。”
看到金紳絕望的表情,陸明月覺得他很可憐,卻無從下手。
“金紳,如果是因為這種事情,你也應該跟緲緲說清楚,不要讓她稀裡糊塗的。”陸明月覺得自己說出這種話有些殘忍,但有時候長痛不如短痛,該做了斷的時候,那就該斷得徹底。
“隻要你不跟唐緲多說,我昨天已經跟她徹底了斷了。”金紳想起唐緲從詫異到絕望的表情,心都要碎了,“隻要她相信我是個渣男,以後會遠離我的。”
親兄妹相愛,還一起同居,差一點就結婚。
這世界上再沒有一件事,能比得過這種荒謬。
他一個人難受就行,不要再拉緲緲下水。
“以這種方式分開,她最多恨我一陣子,等時間一長,她隻會記得自己曾愛過一個渣男而已。”
但如果讓唐緲知道真相,她會跟著難受,說不定還會覺得惡心。
這種痛苦會伴隨她的一生。
“任何難受,我自己擔著就好。緲緲……至少留給她一段也算乾淨的愛情回憶。”
至少,在他沒有“出/軌”的時候,他們之間的愛情是美好的。
他真的害怕,自己以後存在唐緲的記憶裡,會成為“惡心”的代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