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階位對應的問題(1 / 2)

“價值階位,應該會存在一個最為直觀的問題吧?”

白龍很快問道,那可能是致命的問題。

“你是說階位歧視對吧?確實有。”

特利格瑪淡笑道,對此顯得很平淡。

“解決方法呢?”白龍問道。

“類似於堵不如疏,但會加以正向引導,也就是同步擬定的法律來配合。”

“比如,這位五階的朋友,言語辱罵這位三階的朋友隻是個‘低賤的臭三階’。如果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或者私下多次錄音、錄像作為證實,他將會被判‘階位歧視罪’。”

“倒不是很嚴重,也就是降階處理,外加對應價值階位的金額處罰。”

“若有二次,就接著降階。”

“三次,降階後便不再享有升階機會。”

特利格瑪簡單講述著其中一種情況的處罰標準,以及多次後的疊加處罰方式。

“相較於種族歧視,確實要寬鬆許多,完全沒有關押坐牢懲罰的樣子。”白龍也大概理解了。

“因為能有高價值階位的,他們所具備的價值是既定事實,確實要比低價值階位的民眾要強。”

“一個能救治千百民眾的醫生,他的偉大價值是必須承認的。”

“而反觀種族問題,這是有各種優劣狀況的,無法做出統一的標準來判定。且涉及民眾最基礎的平等問題,這是絕不容觸碰的歧視紅線,懲罰自然會更嚴重。”

特利格瑪也是繼續解釋道。

從他解釋的話語不難判斷,目前還隻是在部分地區做嘗試的“價值階位”,已經有較為完善的實行體係。

隻不過是否合適,還需要較長時間的觀察和判斷。

……

“那是否會出現,商會掌權者,成為高價值階位?”

“並且高價值階位,是否享有某些特權?比如在受災的救援當中,優先救援他們,而放棄救援普通民眾的情況出現?”

“這方麵的問題,應該還有很多吧?”

白龍依舊沒有放棄,嘗試找尋著明顯漏洞的追問道。

“這是必然的,能夠優秀領導成千上萬員工的大商會掌權者,他能夠維持商會的正常盈利,為國家整體的運轉做出貢獻,那自然是高價值階位的人。”

“然後就是,你對我國的商會掌權者,似乎有些誤解。”

“商會掌權者確實有錢,但並不會如同厄沙帝國榮譽貴族商會那般,使得20%的高層掌握著80%的財富。因為商會最高掌權者,限定最高薪資隻能是淨利潤的20%。”

特利格瑪很快回答出其中一點。

“隻有20%?”白龍對此很是驚訝。

“說複雜可能不太好理解,假設在無優惠政策情況下。”

“商會利潤100萬柯元時,需要25%的商會所得稅和20%的個稅,即:”

“商會所得稅:100萬*25%=25萬。”

“分紅個稅:(100-25)*20%=15萬。”

“合計40萬,稅負率40%,商會掌權者剩餘60萬。”

“可這60萬裡麵,最多隻能取走總利潤的20萬,這是他應得的管理、投資、關係網等價值,其餘的40萬是所有員工共同創造的勞動價值,是絕對不能侵占的利益。”

特利格瑪大致舉例說道,至於這個數據是他為了方便隨口編的,還是柯聯現在的稅率就不清楚了。

……

這樣的狀況,令白龍陷入思索。

過了一會兒。

“也就是說,即便是獨攬大權的商會掌權者,實際利潤的獲取,最高也隻能擁有20%。但如果商會的建立的投入都是商會掌權者自己的,這涉及股份的問題,如何計算?應該不會也是20%吧?”白龍問道。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