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孩力氣好大。”法麗低聲說道。
林恩想要逃,可是就在這時候,警察掏槍了。
嘭——
林恩的小腿被射穿,倒在地上。
“哇……”原本熟睡中的小葛琳,頓時被槍聲嚇醒了。
法麗立刻哄起小葛琳,陳曌皺著眉頭。
兩個警察上前去將林恩銬起來。
林恩滿臉的痛苦,可是一看到陳曌,突然升起希望。
“他可以證明,他可以證明我……”林恩指著陳曌大叫起來:“剛才我一直和他在一起。”
“先生,可否請你去警局一趟?”
“沒空。”陳曌直接拒絕了警察的要求。
這時候,法麗也將小葛琳安撫下來。
“請問,發生什麼事了嗎?”法麗問道。
“她的父母被人發現死在家中,我們到現場的時候,發現她對自己父母的屍體視而不見,而且還在那裡看電視,所以我們有理由懷疑,是她殺了她的父母。”
法麗看向陳曌,陳曌沒有說話。
前兩天林恩父母請他去給林恩看病。
陳曌感覺她的父母對林恩的態度有些古怪。
可是具體是哪裡古怪,他也說不上來。
原本陳曌是沒放在心上,可是如今再回想起來,就感覺到古怪了。
普盧默和桑德拉似乎是在畏懼自己的女兒。
是畏懼嗎?陳曌也說不上來。
而且之前林恩也說過,她的父母管不著她。
“是什麼時候被殺的?”陳曌問道。
“有鄰居反映,在五點四十分鐘還看到她的父母,所以應該是在五點四十分之後被殺的。”
陳曌看向林恩,林恩雙眼充滿了委求的目光。
“如果是在五點四十分鐘的話,那麼應該不是她乾的。”陳曌說道:“三十分鐘前,我和我的女友從家裡出來的時候,在路上遇到過她,我們車上的停車記錄儀有清楚的記錄,從我們相遇的地方到她家,應該需要二十分鐘,來回就需要四十分鐘的時間,而且她之前還是徒步走的,所以更不可能在殺了她的父母後,又跑到我們相遇的地方和我們碰個麵,然後再回到家中,時間上應該是來不及的,另外,我和女友也是臨時起意出來吃晚飯的,她也不可能特意在那條路等著我們,故意製造不在場證據。”
“啊……我現在腿好痛,我需要治療。”林恩立刻大叫起來:“你們警察在暴力執法……我要告你們,我要你們賠償……”
陳曌看了眼林恩,果然是這種德行。
陳曌也已經把他該說的事情說出來了,至於說林恩結果如何,會不會被定罪,那就與他無關了。
當然了,從情理上來說。
同時也是從時間證明的角度來說。
她的父母應該不是她殺的。
隨後,陳曌也把行車記錄儀的u盤交給了警方。
“陳,你說那個女孩真的是殺害她父母的凶手嗎?”
“不知道……應該不是吧。”陳曌回答道。
“可是,為什麼麵對著父母的屍體,她還能那麼平靜?”
這也是法麗不能理解的。
陳曌倒是不覺得奇怪。
畢竟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法麗和自己的父母關係融洽親密。
可是並不是所有的父母與子女都會有親密的關係。
所謂虎毒不食子,其實真是情況依然比比皆是。
當然了,陳曌不願意把話說的那麼明白。
他寧可讓法麗永遠的守著那份善良。
陳曌的腦海中突然想起那個曾經兩次與他的眼神有過接觸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