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當初劉士森同誌去天榮煤炭調研,在天榮煤炭董事長王四海辦公室內,看到那塊1818斤的黃金,牆上寫著‘哪位客人能搬起就可以拿走’,這是寧甘商界和政界都知道的遊戲。我們已經找了眾多乾部和企業家進行了核實,確有其事。隻不過,以前沒有人能搬動這1818斤的黃金而已。可誰也沒有想到,劉士森同誌借用智能工具,真的將這塊黃金給搬起來了。
第二,劉士森作為領導乾部,將這塊重達1818斤的黃金搬走之後,並沒有據為私有,他交給了寧甘省紀委進行處理,由馬鎧同誌負責,主要是給出了使用這塊黃金的兩點建議:第一是作為縱火案受害者的青茶服裝廠的賠償款,第二是用於從寶源縣到銀州國道的修建拓寬。目前,青茶服裝廠的縱火案,證據明確指向了以王四海為首的‘銀州霸’犯罪團夥,所以他的黃金用於賠償青茶服裝廠,是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其次王四海的‘銀州霸’犯罪團夥,從事非法經營所得的黃金,予以沒收,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
顧書記把這些情況,了解得可謂一清二楚。
然而,孫明前等人也是非常狡猾,他又道:“可是,王四海現在尚未定罪,縱火案的罪名是否一定會落到他的頭上,也還不一定吧?另外,這1818斤的黃金,就算是收歸國有,也應該並入財政吧?難道就這樣任由劉士森使用?這裡麵,走程序了嗎?符合相關規定嗎?”
顧書記朝旁邊的省長龔庸看了一眼,道:“龔省長,現在需要你來解釋一下。本來,這些情況已經無須對他們解釋了。但是,我認為這次要查處的是寧甘史無前例的大案要案,我們要帶人也要帶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這才是顧書記要求寧甘省·委召開這個“書記辦公會議”的真正目的。此次,華京紀委要一次帶走三名省部級領導乾部,要是理由不充分、案情不清楚,隻會讓外頭一番亂猜、疑慮重重。
省長龔庸開口道:“劉士森同誌,將那塊黃金交由省紀委處理之後,省紀委領導立刻向我作了彙報。我們考慮到這塊黃金的原所有者是天榮煤炭公司,儘管劉士森同誌用打賭的方式贏得,但是我們認為還是得穩妥行事,為此將這塊黃金與招商銀行簽訂合同,暫存在銀行進行管理,等後續定罪量刑之後,再做具體的處理。
但是,青茶服裝廠遭遇火災,企業訂單積壓出現了實際困難,要是不給予解決,一方麵青茶服裝廠,可能會倒閉;另外一方麵,對寧甘的招商環境也許會造成極大不良影響。我們掛職擔任省紀委副書記的江中乾部馬鎧同誌,勇挑重擔,主動和江中指揮部取得聯係。江中指揮部立刻向江中省·委、省政府彙報了相關的情況。江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立刻答應向青茶服裝廠提供免息貸款1個億,用於儘快恢複生產。
同時,了解到青茶服裝廠下一步要搬遷到寶源縣,但是從寶源到銀州的國道路況差、交通成本太高,江中省·委、省政府又給我們提供了2.5個億的無息貸款。以後,我們要是可以沒收黃金,就用黃金償還;要是不能,黃金可以不動,2.5個億可以轉為長期無息貸款,不作具體的償還年限要求。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江中省·委、省政府對我們寧甘是真支持,用實際行動,譜寫了什麼才是真正的‘山海情’!情況大體就是如此!”
龔庸這麼一說,孫明前、山川白和鄭一熊等人,已經心如死灰。他們是真的被劉士森這個人騙了,看上去他大大咧咧、公子哥作風強烈,可是背後的行事卻是如此密不透風,讓他們抓不到任何的把柄!
顧副書記盯著孫明前問道:“你們還有什麼要問的?”孫明前知道自己今天是大劫難逃,但是有一個人,他卻不想要他平安無事,就道:“沒有什麼要問的。但是,有一個人,就是省·委組織部長鹿桂濤,他收受大量的名貴葡萄酒,平時也跟我們一起搞娛樂活動,為什麼不追究他的責任?希望華京紀委能查清楚!”
顧副書記道:“隻要證據確鑿,我們不會放過任何一個違紀犯罪的領導乾部!鹿桂濤的情況,我們肯定會查清!好了,先將孫明前、山川白和鄭一熊三位同誌帶往華京!”
孫明前三人聽到顧副書記還稱呼他們為“同誌”,心裡竟莫名地感覺到些許溫暖。他們三人都非常清楚,也許這是領導最後一次稱呼他們為“同誌”了!
省紀委、檢察院和公安的同誌,協助華京紀委一起將孫明前等三人帶離了現場。
會場,剩下寧甘的領導乾部,還有5名老同誌。其中,之前也說過話的老同誌,心虛地道:“顧書記啊,直到現在,我們才知道我們這些老同誌,都是被孫明前、山川白和鄭一熊他們給利用了!希望領導,能看在以前我們為銀州建設做出貢獻的份兒上,原諒我們這次不妥的行動啊。我們家裡人,還在等我們回去呢!”
顧副書記轉向省紀委書記夏侯真:“夏書記,這些老同誌,是屬於省·委管理的乾部,下一步如何處理,就由省·委、省紀委來把握了。”夏侯真道:“顧書記,這些老同誌,不僅僅是此次聯名署名誣告,我們重新整理了關於他們的問題線索,再加上王四海等人的供認,我們發現他們問題很多、很大。我們認為,老同誌不僅是退職領導,還是黨員,犯了錯誤,依然應該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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