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家主還會時不時送點小東西給她丈夫帶回家給鳳晴。
以前,她丈夫在鳳家大宅也深得鳳家主的信任。
在那種情況下,他們若是說孩子生病,鳳家主肯定會施以援手的。
想來想去後,他們才留下了鳳晴,沒有掐死鳳晴。
但對鳳晴很不好,鳳晴能活到成人,是她命硬,命大,也是鄰居的叔叔婆婆們關心,鳳晴才沒有被餓死。
鳳晴回歸鳳家時,在她小時候照顧過她的阿婆已經去世,不過阿婆的兒女還活著,鳳晴後來給他們一大筆錢。
還在自己名下的公司裡給他們安排了一份穩定的工作。
算是報答他們的老母親在鳳晴小時候護過鳳晴,照顧過鳳晴,給鳳晴東西吃。
“怎麼說也養大了她,媽現在都老了,又沒有錢,她那麼有錢,也不給幾萬十幾萬的。”
當大哥的那個抱怨著。
當小弟的那個也在抱怨:“她不是我們家親生的,不給就算了。親生的那個,從知道是我們家的孩子後,也不去看我們,不給我們錢,連給我們兄弟倆安排工作都沒有。”
“給我們安排一份收入高又輕鬆的工作,咱們兄弟倆也不用為了每天三餐,到處奔波,那麼辛苦了。”
養母歎口氣,說道:“阿若不在我們家長大,她打小錦衣玉食,一直以為自己是鳳家的接班人,忽然知道我們才是她的親人,她哪裡能接受這個現實?”
“鳳家主又舍不得她離開,留下她在鳳家當二小姐,她隻想討好鳳家主,哪裡管咱們了。”
“走吧,回去了,帶上阿若的骨灰回去。”
親生的女兒始終是親生的,死了,骨灰也要帶回去。
老大嫌棄地道:“帶回去做什麼,她一個未出嫁的女孩子,死了都不能入我們家的祖墳,再說了,人家就算死了也不會想著跟我們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