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來了!(3/5)(1 / 2)

神曲當然能賺錢!

《廣東愛情故事》這首歌給廣東雨神帶來了一個多億的收入。

紅了的歌,哪怕隻有一首,基本上就可以吃一輩子,靠賣各種版權、使用權。

尤其是現在進入數字化時代、版權時代!

“這首歌挺土嗨的…”

“我知道,但是《江南style》不也是土嗨風格嘛,我就一個要求,全力推廣這首歌!”

“…行吧。”

馬昊有點擔心評論界的聲音…

《海草舞》確實是一首土嗨的氣氛歌,沒什麼營養…

鐵定會有媚俗、圈錢一類的爭議。

不夠主流…

沈良挺無所謂的,本來就是圈錢之作!

其實,我們經常聽到一些歌手在台上動情地呐喊“音樂是我的夢想”“我就是想唱歌”,但是,如果這個夢想注定不能養活你,你還會這樣投入嗎?

做音樂並非那麼令人絕望,雖然做音樂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不能直接賺錢,但卻可以間接賺錢呀。

因為他們的目標不是單純的歌手,而是明星。

很多時候,他們隻是想通過唱歌,拿到一張進入娛樂圈的入場券。

一旦成了所謂明星,賺錢不就簡單了嗎?

唱歌不賺錢我拍戲,拍戲不行我上綜藝、接商演,搞得好再代言個產品什麼的,實在混不下去我開直播,唱歌,帶貨,總比沒入過圈的強很多吧?

對了,代言。

馬昊說了一個事:“有一個飲料品牌找你代言…”

“百事可樂?”

“…百事一般都找最火的那個,你還差了點…”馬昊打擊了一句,然後才道:“是屈臣氏蒸餾水!”

沈良眼睛一亮:“蒸餾水?”

“對…要是不合適的話,我就推了?”

“不用,代言費多少?”

“半年300萬…他們開的價碼挺高的…所以,我才問你的!”

“300萬…”沈良算了一下自己的價碼…

ep《一路生花》出圈後,他的口碑進一步擴散很好,而且,公司現在對沈良要求很嚴格,非常注重他的口碑,商演活動基本不給他接了,要接就接大型晚會,不會為了金錢降低自己咖位…

很多品牌想找他代言,現階段,他的代言費,市場報價是400萬一年…

但馬昊覺得沈良還能再往上漲一個層次,所以,大部分的商業代言都婉拒了。

屈臣氏蒸餾水…

開價半年300萬…

確實高於市場價,而且隻是半年代言!

“…你問問他們,我幫忙寫一首推廣曲,我親自演唱,然後再加200萬的價格!”

“…推廣曲?”

“對!”

“伱有現貨?”

“…有點想法…”

“那行,你錄個demo,我拿去給他們聽!”

什麼歌?

當然是《熱愛105度的你》咯!

……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