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0章 瞞天過海(2 / 2)

上門龍婿葉辰 佚名 3851 字 1個月前

李亞林擺手道:“我一個外國人在這裡也沒有任何根基,如果讓他們知道你已經把廠子賣給我了,他們還真未必會遵守承諾,說不定拿了我給的底薪就直接跑路了。”

說著,他又道:“你就告訴他們你馬上就要得到一筆投資,要對這裡進行全麵的升級改造,所以先給他們放帶薪假,但是出於商業機密,這件事情絕對不能讓任何競爭對手知道,所以他們必須齊心協力保守秘密,否則一旦你這裡的經營

出現問題,那他們的工作也會受到影響,而且他們也會繼續忌憚你的威嚴,這樣就更容易保守秘密了。”

李亞林覺得,如果在葉辰把人都送到這裡之後,這裡不被破清會發現,就必須要讓這裡的人保守秘密。

對做了幾十年刑偵的他來說,如果把人藏在這麼個鳥不拉屎,甚至在地圖上都很難找明白的地方,隻要來的路上不留下線索,那破清會想找到這裡來,恐怕隻有地毯式搜索才有可能。

這種小地方,人口流動性幾乎為零,外來人口幾乎為零,消息也極端閉塞,被聚焦的可能性極低、走漏風聲的可能性也同樣極低。

如果這幾百個名工人也能管住嘴巴、不要到處說,那就更加穩妥安全。

所以,要讓這裡停工,又不能讓這些工人有情緒、鬨事情、亂說話,那就給他們發一點工資、讓他們感恩戴德的回家等開工。

而且,這裡的工人除了生病之外全年無休,想休假就沒工資,休假休多了,還很可能會被老板開掉,如果能給他們帶薪假期讓他們在家休假,唯一的要求是彆泄露帶薪休假的秘密,他們大概率會遵守。

一個月隻需要支付幾萬美金的成本,就可以把他們變成最忠誠的盟友,不但不敢來叨擾,還會恪守秘密,這錢花的實在值得。

除此之外,李亞林之所以要跟老板約定,兩個月後不付尾款,廠子還歸他,並且隻需要退給自己十萬美金,就是因為,他本身就打算放這老板鴿子。

因為他很清楚,一旦葉辰把人全部從這裡轉移出去,這地方自然就不會要了,無論在這裡花了多少錢,都會直接放棄。

可是,如果自己把這地方完全買下來,然後在某一天之後忽然人去樓空、直接把幾十萬美金的廠子棄之不顧,一定會在當地引發很大的震動,說不定消息很快就會走漏出去、引起不必要的關注。

雖然自己肯定是要跑路,但跑路後,最好還是能讓這個老板來繼續接盤。

那樣一來,工廠繼續運轉、老板從頭到尾都沒換過,外人也就不會察覺到什麼異常。

所以,如此條款的設定,就是要讓老板成為一個時刻準備著的接盤俠。

到時候自己忽然人間蒸發,他雖然很驚訝,但更多的是驚喜,因為他可以重新接回自己的廠子,並且得到十萬美金補償。

雖說他理應再退自己十萬美金,但自己到時候人間蒸發了,自然也不可能找他要,對這老板來說,就等於得了十萬美金,又白撿了十萬美金。

由於條款規定,這其中的十萬美金這老板需要退還,而自己這個債權人卻人間蒸發,所以這樣一來,這老板就等於占了自己十萬美金的便宜,到那個時候,他得了便宜的同時,心裡肯定多少還有些提心吊膽,怕自己忽然回來找他要錢,甚至怕自己是出了什麼意外,自己的家人會來找他要錢。

一旦把他拖入這種忐忑的心理狀態,他就一定會嚴格恪守秘密,不會對任何人說起這件事,悶聲發了這筆不義之財。

而這些員工到時候什麼都不知道,他們隻知道老板一開始想拉投資搞升級,後來這事黃了,但是黃了也不耽誤大家拿工資,回來還像以前那麼乾就是,根本不可能知道這工廠曾經被人拿來中轉破清會的死士。

到那時,工廠繼續複工,所有人都會當之前的事情沒發生過,老板也會死守這個秘密,更不會有人知道,這裡曾經被自己拿來另有他用、中轉過幾千名死士,一切也就能夠順利的瞞天過海。

李亞林堅信,這個世界上最懂犯罪的人,不是最好的罪犯,而是最好的刑警,既然葉辰讓自己來處理這件事情,那自己自然不會讓破清會找到任何實質性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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