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還有二爸二娘?(1 / 2)

現在的雲九君肯定不會知道,他現在500萬賣給林銘的這些歌曲,未來會給林銘創造至少超過10億的利潤。

當然,林九君不是那種忘恩負義、過河拆橋的人。

在他心裡,眼下這500萬,遠遠要比以後的10個億重要。

林銘也跟林九君草擬了一份合同。

除了目前購買的這些歌曲版權之外,之後雲九君創作的所有歌曲,以及他參加各種綜藝、參演各種電視劇、影片等等,所獲得的利潤分成,都會三七分。

雲九君三成,公司七成。

這的確是眼下娛樂圈的正常分成比例。

合同年限隻有三年,這讓雲九君更加感激林銘。

如果隻是一年,或者更短,那雲九君可能會認為林銘隻是在他身上賭一次,而不是真的欣賞他。

如果是十年,乃至於更長,那雲九君又會認為林銘這是在捆綁人身。

對娛樂圈裡任何一個人來說,最忌諱的就是這種合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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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相當於把自己賣給了公司,以後隻能任由公司擺布。

要是把公司給惹惱了,將其雪藏起來,那一輩子難有出頭的機會。

毫不誇張的說,以林九君此刻的處境,就算林銘真的要跟他簽這種合同,林九君也肯定會簽。

但心情是完全不一樣的。

搞定了雲九君和靳星賢兩人的事情,林銘就匆匆告辭。

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而靳星賢和雲九君,則是看著林銘離去的背影,一時間有些發呆。

“咱倆這算是撥開雲霧見明月了?”靳星賢喃喃道。

雲九君攥緊了拳頭:“林總對我們這麼好,我們也一定不能讓他失望!”

“要不是他把錢都給我們打了過來,我真懷疑他是個騙子。”靳星賢苦笑道。

就在兩人打算離開咖啡館的時候,一個看起來跟靳星賢年齡差不多的男子走了進來。

他的目標很明確。

“雲先生你好,我叫何家偉,是東星傳媒的工作人員,這是我的名片。”

“東星傳媒?”雲九君怔了怔。

隻聽何家偉繼續道:“關於雲先生的作品,我們公司這段時間進行了針對性了解,並且為此特意召開了一場會議,最終決定邀請雲先生加入東星傳媒。”

說這些話的時候,何家偉臉上一直保持著自信的笑容。

東星傳媒在國內娛樂圈算不上頂級公司,但也有一定的實力,旗下曾出品過好幾部盛極一時的電視劇和電影,並且還是一家上市公司,市值20億左右。

基於雲九君此刻的處境,何家偉覺得雲九君肯定不會拒絕自己。

“為了體現出我司的誠意,我們願意用200萬的費用,對雲先生目前所有作品的版權進行收購。”

何家偉又道:“我司有能力,也有這個信心,讓雲先生在歌壇實現騰飛。隻要雲先生願意加入我司,那我司一定會在雲先生身上傾斜資源,爭取將雲先生打造成我司的一張王牌。”

雲九君跟靳星賢對視了一眼。

“今個兒這個怎麼了?以前我倆費儘心思也無人問津,現在卻是一個又一個的找上門來?”靳星賢笑著道。

雲九君則是搖了搖頭,道:“十分鐘之前,我已經跟彆的娛樂公司簽約了,對方用500萬,買下了我所有歌曲的版權。”

“什麼?!”

何家偉嘴角兒狠狠的抽動了一下。

這是有人捷足先登了?

“雲先生不會是想要以這種方法,來跟我討價還價吧?200萬是公司經過市場調研之後,才決定的數目,真的不能再多了。”何家偉道。

不等雲九君開口,靳星賢就皺眉道:“何先生,你這話我就不愛聽了,你直接說九君這些歌現在連200萬都不值唄?什麼狗屁的市場調研,歌曲浮動率最大是整個娛樂圈眾所周知的事情,難道在你看來,九君一輩子都不會成名?那你們還來挖他乾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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