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話,李東升臉色頓時變了變。
他豈能不明白林銘的意思?
前期收購,與後期繼續融資,那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
哪怕青泰資本現在給出100個億,也隻是單純的,收購彙豐購物51%股權的錢!
而李東升隻要賣掉了這51%的股權,那彙豐購物的命運,就徹底不由他掌控了。
屆時如林銘所言。
B輪、C輪融資的時候,青泰資本隻要稍微找個借口不給資金,他李東升就沒有任何辦法!
關鍵青泰資本還會在談判前期,將這些都寫入融資合同裡麵,李東升想告都沒地方告去。
如果真的出現了這種情況。
那李東升將會‘峰回路轉’,再次麵臨此刻所麵臨的困境!
想繼續發展彙豐購物?
可以,他自己墊錢就行了。
錢不夠?
不是還有剩下那49%的股份嗎?
接著賣唄!
這就是著名的‘餓狼協議’。
也是諸多天使投資人的慣用伎倆!
即便被投資者,明知道會有這種風險存在,可他們沒有任何辦法。
因為隻有對方有足夠的錢,並且願意給他足夠的錢!
眼光長遠,在這裡失去了意義。
金錢的壓迫之下,無數天才因此而夭折。
李東升其實也考慮過這些,並且就是為此焦頭爛額
但從林銘嘴裡說出來,那又是另外一種感覺了。
他並不是一個目光短淺的人,真就將目標放在了這51%股份,能帶給他多少的利益上麵。
可他的處境無比被動,考慮這些除了隻能發愁之外,又有什麼用處?
“我可以認為,林董這是在貶低您的對手嗎?”李東升忽然道。
林銘攤了攤手:“你隨意。”
“我不是沒有過這種擔憂,可鳳凰資本和青泰資本,又有什麼兩樣?”
李東升又說道:“青泰資本能在以後的融資上麵出問題,鳳凰資本就不會了嗎?林董覺得憑借您這幾句話,就能讓我改變主意?”
“那我這樣說。”
林銘坐直身體,神色也嚴肅了起來。
“我不會隻口頭保證,我會將這些都寫在合同裡麵!”
“合同與法律的約束,隻是為弱者製定的,對您這種人物來說,真的有用嗎?”
李東升毫不掩飾的說道:“如果您到時候反悔,我確實可以拿著合同狀告鳳凰資本,但這種動輒需要好幾年才能結束的官司,您拖得起,我拖不起!”
“我從來沒有做過這種事情,你可以去調查一下。”
林銘說道:“不過你如果非要往那方麵去想,那我就沒有其他辦法了,人生每一次的前進都是豪賭,至少在我看來,李總不那種優柔寡斷,唯唯諾諾的人!”
李東升咬了咬牙,似乎有什麼話要脫口而出,但又被他強行咽了回去。
以前沒做過,不代表以後不會做!
李東升從來不相信,林銘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擁有眼下這種成就,真的隻是靠他個人才能!
社會在發展,早已經不是那個‘個人主義’的年代了。
你林銘要是清清白白,科華鋼材會倒?陸氏國際會倒?輝煌傳媒董事長會倒?
彆聊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