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絲巾(三)(1 / 2)

霧都偵探 蝦寫 6872 字 10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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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爆組來之後,梁襲和波比看熱鬨的人被驅逐出安全範圍。好在有貝克做現場直播。排爆組不太確定是不是彈炸,因此他們采取了最安全的方式,用沙袋在附近建立一個引爆點,將挎包的帶子送開放長,取下挎包。

挎包被送到引爆點後,機器人拉開挎包的拉鏈,是真貨,真的地攤貨,是按照網絡上的教學,自製的土彈炸,威力一般,但不穩定。其中也沒有所謂感應器。但是讓排爆組奇怪的是,這枚材質粗糙的彈炸卻布置的很精細。各種回路,各種陷阱。

綜合來看,這是一枚威力不大,難以拆除的一枚彈炸。要拆除管雷需要人工冒很大風險,管雷的線路一看就不正常,似乎在絕緣線內藏了其他線路。鑒於此,排爆組決定直接引爆了這枚土彈炸。

然後就沒有了,嬸嬸沒事,樹也沒事,唯一搞事的彈炸死了。

物證小組進場,收集彈炸碎片。圍外的梁襲一頭霧水,什麼意思?聽個響嗎?這感覺如同半夜三更被鄰居夫妻吵架吵醒,被吵醒就算了,關鍵聽了半天不知道他們在吵什麼。

準備走人吃午飯,貝克打來電話:“發現屍體。”

梁襲喜問:“在這裡?”

貝克無語:“這沒什麼好高興的吧?”

梁襲道歉:“對不起,對不起。”

在引爆點附近,物證人員發現了一個淺埋在土地表層口紅,因為彈炸的影響,讓它露了出來。物證人員拿小鏟子挖掘,挖掘30公分就發現一具屍體,看腐爛程度判斷死亡時間一周左右。

因為這個發現,其他物證人員更加仔細搜索,一名物證人員在大樹東麵十米位置發現了一根插入地麵的水果刀,刀鋒全部在土內,三分之一刀柄在外,此處泥土鬆軟。挖到50公分,果不其然發現第二具屍體,預判死亡時間在第一具屍體之前一個月左右。

事情搞大了,特警隊和巡警封鎖周邊區域,警方調來警犬和機械,以英國棟這顆大樹為參照物,開始全麵搜索這片區域。

到了下午四點左右,貝克傳來最新消息,找到了三具屍體,目測判斷是30-40歲的婦女。梁襲正在和波比在現場附近的咖啡廳喝咖啡,聽到貝克這麼說,似乎想到什麼,問:“是不是屍體的手腕有一條絲巾?”

貝克驚訝問:“你怎麼知道?”

“臥槽!絲巾殺手,利物浦的絲巾殺手。”梁襲掐指計算:“凶手出獄了,按照刑期,應該在四個月前出獄。”

17年前,利物浦發生了一係列謀殺案,三個多月時間有六個人遇害。遇害者有兩個相同特征,她們都是全職太太,她們手腕上捆紮了一條絲巾。警方最終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就是第一位受害者的丈夫,丈夫名叫康夫

康夫拒不承認自己殺人,他解釋了自己衣服上有妻子鮮血的原因,承認對妻子家暴,但是不承認殺死妻子。在康複被羈押調查兩個月時間,利物浦沒有再發生類似的案件。兩個月後康夫被指控多起謀殺罪,康複因為是一名漫畫作者,大部分時間都在家裡。加之六起案件跨度時間長,他找不到六起謀殺案發生時自己的不在場證據。

法庭最終判定,康夫殺害妻子的罪名成立。因證據不足,殺害其他的人罪名不成立。檢方雖然提出絲巾證據,但法庭考慮到有模仿犯罪的可能,給予駁回。最終康夫被判處17年監禁,不得假釋。

梁襲知道一個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細節,每一位死者手腕上的絲巾很普通,但是打結法比較複雜。六起案件全部是一種打結法。但是第一起案件發生時,警方並沒有對絲巾進行保密。第二起案件發生後,警方通過絲巾認為有連環殺手的可能,於是才對絲巾進行保密。

保密的目的是預防模仿犯罪,總有些人吃飽撐著,喜歡模仿連環殺人犯犯罪手法。連環殺人犯有一個特征,他們有一個明顯的標誌,在本案中殺人犯的標誌不是絲巾,而是絲巾結。本案在法庭不公開審理,原因也是因為絲巾結。為了避免殺人犯殺人的原因是為了出名,本案對外公布時隱去了康夫的名字。

不說公眾,除了直接辦案者之外,沒有人知道絲巾結是怎麼打的。梁襲也不知道,約翰曾經打電話詢問自己在利物浦刑偵部門的熟人,熟人告訴約翰,他也不知道,上麵有命令,禁止討論絲巾。

說到這裡,梁襲一拍掌:“我知道了。”

波比:“凶手?”

梁襲:“不,是凶手的目標:戴爾。前線警務部助理總監戴爾,原利物浦警局最高長官。戴爾在倫敦上任時,我隨便了解了戴爾的履曆,我記得17年前他應該是利物浦刑偵部門的老大。四個月前康夫出獄,三個多月前戴爾到倫敦上任,康夫跟著來了。”

這個案子保密性較強,雖然約翰挺關注本案,但信息有限,梁襲對案件處於一知半解的狀態。梁襲問約翰:康夫是連環殺手嗎?約翰的回答是:信息太少,無法判斷。但法庭能判定康夫殺害妻子,說明警方提供了鐵證。

康夫一直不認罪,加之疑罪從無的原則,如果沒有過硬的證據,法庭不會判康夫謀殺罪成立。

傍晚六點,貝克聯係梁襲:“前線警務部辦公室監督本案調查過程。戴爾要求警察在倫敦尋找一個叫康夫的利物浦人。”貝克告訴梁襲,戴爾親自去看了三具屍體,很專注的研究絲巾的照片,然後才下令尋找康夫。

內務部似乎聞到了什麼味道,派遣了警探監督和協助戴爾監督辦案。

……

這兩天波比一直和梁襲混,他開始學習信息分類和分析。梁襲日常不用這一套,但是本案牽扯的人和事非常廣,他大腦處理不了這麼多信息,隻能搬出老約翰用的寫字板,就人物關係,時間,地點等進行分類。再對每條信息進行多重推測。

比如a去公司上班,早上七點出發,八點到達公司。推理出a使用的交通工具,乘坐地鐵的時間剛剛好。同時列出打車的可能,和乘坐公交車的不可能。從這些信息可以推理出a在這一個小時內能額外做多少事,什麼事。

這信息也許有用,也許沒用,列出來,放在那裡。當後續的信息與之發生關聯或者矛盾時,能很快到找到矛盾點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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