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將手機還給海彤。
海彤笑問他:“不生氣了吧?不委屈了吧?”
陽陽很開心地道:“我星期五
就能去找媽媽了。小姨,今天星期幾?”
“星期一。”
陽陽問著:“星期一離星期五還有幾天呀?”
對於一個星期有幾天,陽陽還不是很懂,媽媽教過他的,他還問媽媽為什麼沒有星期八星期九呢。
“四天。”
陽陽數了數手指頭,覺得四天時間也不多,小臉上的表情就從陰轉大晴天,很開心地對龍霆說道:“龍霆,過幾天,我就可以去找我媽媽了,你今天一定要回家嗎?要不你跟我一起去找我媽媽吧。”
龍霆頗有點羨慕陽陽。
陽陽的爸媽是離婚了,但他們都還活著,陽陽隨時都能看到爸媽,陽陽的爸媽也很疼愛陽陽。
他的媽媽不是親媽,是養母,他的爸媽是誰,他不知道,慕媽媽從來沒有瞞著他,告訴他,他是被慕媽媽撿到的。
雖然,他有慕媽媽,有夜叔叔,還有師父師公他們疼著他,但他沒有親生父母,不知道自己的爸媽長什麼樣。
不過龍霆的羨慕也就是一瞬間的。
畢竟還是個三四歲大的孩子,有人陪著他玩,很快就會將親爸親媽是誰這個問題拋之腦後。
“我下午要回去了,再不回去,我師公會罰我紮馬步,懲我抄醫書的。”
他會寫字,但是抄醫書這種懲罰對於他來說還是太重了。
龍霆不怕被打被罵,就怕師父罰他寫字,抄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