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嵐連忙說道:“我一分錢報酬也沒要啊,完全是出於朋友之間幫忙而已......”
說這話的時候,馬嵐其實也很心虛。
她自己心裡很清楚,她之所以答應宗秋華幫忙帶行李,無非就是因為宗秋華說了,回頭要送她一輛雷克薩斯LM300,而且還要帶著她在港島好好瀟灑幾天。
不過,馬嵐覺得,反正這些都是口頭承諾,自己並沒有收過那女人一分錢,所以警察也不可能找得到證據。
女警察略帶幾分憐憫的看了馬嵐一眼,隨後便與她的同事一起,將馬嵐帶到了他們在機場航站樓旁邊的警察局內。
馬嵐因為斷了一根肋骨的願意,一路都在鬼哭狼嚎,希望先得到治療,但那女警察卻說:“隻是斷了一根肋骨,根本沒有必要去醫院,我們的保健醫生一會兒會來給你做一個簡單的固定,然後吃一些口服的抗炎藥就可以了。”
馬嵐哭喊著說道:“你們也太沒有人道主義精神了吧?!我要投訴你們!哦不!我要告你們,我要跟你們打官司,你們不賠我一兩千萬美元,這件事我跟你們沒完!”
說著,馬嵐想起一件事,故意大聲道:“前幾年就有個越南裔美國人在你們的飛機上被強行驅逐,網上說最後賠了他一億四千萬美元!”
女警察淡淡道:“首先,你說的那次事件,是航空公司與乘客之間的糾紛,而你現在經曆的,是美國警察抓捕跨國毒販的刑事案件,鑒於你拘捕並且有反抗意圖,執法人員是有權利使用武力手段逮捕你的;”
“其次,我們執法的全程都有執法記錄儀拍攝,如果你對我們的執法有任何異議的話,可以向你的律師提出質疑,相信你的律師,到時候會給你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