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民兵人更少,隻有六個人而已。
民兵隊的情況也不是很好,他們手裡的武器大部分都是栓動步槍,可明顯缺少訓練,命中率不高。
群狼似乎與人類軍隊廝殺過,懂得繞道,利用燕山山脈繁盛的樹木作為掩體,一步步靠近人類。
‘要幫忙嗎?’
陳鋒思考了三秒,就做出了選擇。
南鑼鼓巷都知道他喜歡去山裡打獵,如果這次救了民兵隊,可以進一步佐證他們家“天天吃肉”的來源。
而且,他想要幾條狼皮!
拿出親爹珍藏的56半自動步槍,快速跑上前。
蹲下,瞄準,開槍。
一氣嗬成。
“砰砰!”
全程不到一秒,一頭距離某個民兵最近的惡狼被兩槍爆頭。
“嗷嗚!”
暗中的狼王十分狡猾,發現外圍衝上來的陳鋒,立即下令部分狼群反擊。
狼王是狼中最聰明、最狡猾也是最厲害的動物。
這種生物明明智力不是很高,但在圍獵上卻有著自已的天賦。
“砰砰···”
陳鋒平靜看著五條狼散開,屏住呼吸,從四麵圍攻上來,端著步槍快速幾個點射。
屏住呼吸射擊,有利於提高射擊精度。
不過十秒,5條狼就一命呼嗚。
野狼移動速度,在他眼裡太慢了。
迅捷的神經反射速度,精準的射擊能力,讓他不費吹灰之力。
“嗷嗚!”
見到陳鋒的厲害,躲在樹林裡的狼王嚎叫一聲,下令撤退。
“兄弟,不要讓這群畜生跑了,它們最近傷了好多村子的人。”
民兵隊裡的一名中年人對著陳鋒高呼道,同時帶著民兵往前追,試圖獵殺更多的狼。
傻了吧,在山裡跟狼賽跑?
陳鋒下蹲,雙腳一蹬,跳上一棵樹,然後居高臨下,對著逃竄的剩餘狼群繼續射擊。
56半自動步槍發射7.62毫米子彈,800米內可造成致命殺傷。
表尺射程1000米,但除非是狙擊手,否則一般人能三百米打中目標就已經是謝天謝地。
“砰砰!”
“砰砰!”
更換一個彈夾,繼續點射。
“砰砰!”
“砰砰!”
三十秒不到,打光三個彈夾。
除了一條明顯懷孕的母狼外,其他野狼全被陳鋒和民兵隊射殺。
陳鋒本來可以獵殺,但不想殺。
沒彆的意思,就是不想,圖一個隨心所欲。
“呼!”
陳鋒呼出一口濁氣,從樹上跳下來,快速把周邊的五條惡狼屍體帶走,看也不看掉頭往回走的民兵。
事了拂身去,深藏功與名!
“呼——吸——呼——”
在山裡跑來跑去,累得全身發熱的民兵隊長詫異看著空無一人,隻剩下一捧彈殼的空地。
“怎麼就走了,我還沒感謝一句呢!”
“爹,我打死了一隻狼!”一名年輕人跑上來說道。
“要叫我局長,工作時間要稱職務,王勝利同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