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是去看婚紗。”傅明夕稍帶靦腆的一笑,“陳嶼東說,和我爸媽見過以後,我們就準備結婚了!他跑大車,還要幾天能回來,我想先去看看婚紗禮服,心裡有個數,這樣等他回來以後,也不用再花多少時間去挑選了。”
傅今夕算是聽明白了。
她抿了抿唇,歎氣,“團團姐,你就那麼愛陳嶼東嗎?”
愛到,一個女孩子,連婚紗都要自己去看。
老實說,傅今夕覺得陳嶼東也就那張臉和身材不錯,確實是人群裡一眼就發現的顏值。
但……
帥哥這玩意兒,在當今社會上,可不算什麼稀奇物件兒。
況且,團團姐的周圍,哪有長得醜的人?
整天看著自己爸媽,看著自己親哥親妹的,她該對顏值這種事情,沒那麼癡迷才對。
“對,我就是愛他,我就是一心想要嫁給他。”
“好吧。”
“今夕,你沒有經曆過,你不懂的!那天……我被一群混混,強行拖拽到偏僻的地方,他們手裡拿著刀,一個個臉上都是不懷好意的笑,當時我都徹底絕望了!我以為我這輩子都要完了,甚至這條命都可能保不住。”傅明夕至今回想起來,還仍然心有餘悸。
“就在這時,和我素不相識的陳嶼東出現了,在我眼裡,他就如同神明一樣的!”
他沒有因為那些人手裡有刀就退縮。
更沒有因為不想惹事,就裝作看不見,而不管。
一場纏鬥後,那些混混傷的傷,跑的跑,陳嶼東也被人砍中了一刀,鮮血將他發白的短袖全都染成了暗紅色。
後麵,警察終於來了。
傅明夕配合做完筆錄後,想去醫院看看他,結果醫生說他縫合完傷口就走了,說是有工作。
連醫藥費都是他自己拿的!
他上前救人,就隻是單純為了救人,連名字都沒有留一個。
她又是問醫院,又是詢問警察,幾經輾轉,才知道那個救自己的人叫陳嶼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