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愧對餘卿卿,也愧對餘國然。
可魚與熊掌怎可兼得?她選擇了頂起狂瀾將他們保護在安逸裡。怎會想到,她的保護圈裡也會出現雜碎。
那幾個欺負她女兒的小雜種,她已經讓人在監獄裡弄死了。獄方稱是犯人打架鬥毆誤殺,殺人的犯人罪上加罪,執行了槍決。
那時候社會新聞不關注監獄裡的犯人是否你死我活,所以這件事並沒有廣而告之。
衛君冉也曾難以抉擇。她明白舍棄跟餘國然、餘卿卿和樂的小家,是錯的。可是當時的情形,容不得去思索第二個選項。
而這個身不由己的決定,直接將她和餘卿卿劃分成了陌生人。這是她二十幾年來的痛。
沒有人能理解,被自己的孩子怨,被自己的孩子冷眼相待是一種什麼感覺。
如果說誅心之言好比一根刺,埋在心裡。痛時痛,不痛時忽略不計。那麼餘卿卿對於衛君冉,就好比密密麻麻的刺,戳在衛君冉的心窩,時刻泛著無法忽視的痛。
而這樣的痛,衛君冉整整承受了二十幾年。
誰家兒女不是父母的一塊寶?女兒是衛君冉唯一的心頭肉啊,衛君冉怎麼能不疼她不愛她?
可是餘卿卿每每與衛君冉相處,冷漠疏離的態度,已經表明。缺席一次,用千千萬萬次機會也無法彌補。何況自己的生母缺席她的人生二十幾年?
餘卿卿不需要她廉價的愛。“我隻要你把我爸爸還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