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死前,立了遺囑的,他婚前的個人財產,都是留給我,是你媽欺負我年紀小,霸占屬於我的家產。至於你媽和我爸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半,你媽早就拿走了。”
親爸死時,寧雲初是隻有兩歲大,但是爸爸立遺囑的時候,請了很多人在場的,很多人都想不明白她爸爸年紀輕輕就立遺囑,她小姑姑說,那是因為她親爸太疼愛她這個女兒了,所以年紀輕輕就提前立好了遺囑。
將他婚前的個人所有財產以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都留給了她。
這棟彆墅是爺爺奶奶買給爸爸結婚當婚房用的,自然屬於爸爸的個人婚前財產,留給她的。
還有寧氏的股份,也都屬於爸爸的婚前個人財產,也是給她的。
雖說以前的寧家沒有後來那麼多錢,卻也不窮的。
她爸個人財產的價值到現在不知道翻了多少倍。
寧思淇被寧雲初駁得張大嘴,一臉的不敢相信的樣子。
他們一直住的房子是寧雲初的?
她沒有聽父母提及過。
這麼大棟的彆墅居然是屬於寧雲初個人所有?
好半晌,寧思淇找回了理智,她不相信地說道:“怎麼可能,我在這裡出生,在這裡長大,這就是我的家,什麼時候成了你的家?你騙人,為了霸占我家的房子,胡編亂造。”
“你爸媽房間的密碼門,你能開吧?我敢說房產證在你爸媽房間裡的保險櫃裡鎖住,你去打開保險櫃拿出來看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