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神船安排技術指導過來改造產線,但實際生產中,比迪也得探索規模化生產的辦法。
這種辦法不是神船帶來的,而是比迪自己提升的,所以神船得買單。
綜合以上闡述,比迪需要利潤分成,不隻是代工費。
比迪開出來的條件是除了代工費,還有30%的利潤歸自己,陸山拿70%。
第二輪談判一開始就火星四射,講道理,比迪的要求並不算過分,又是幫助介紹客戶,又是幫著規範生產流程降低成本提升品控的。
乾這麼多活,石墨烯電池的銷售成果有自己不小的功勞。
而陸山那邊就是出個技術而已嘛,自己這邊還有一大堆的成本沒說呢,設備,人力,土地,材料全都是錢啊。除了錢還得花費精力管理這麼多人,掙的全是辛苦錢。
訴求是這些,話也是這麼說的,但是比迪的姿態根本沒下來,比較強勢,打算站著把錢掙了。
神船這邊自然不能同意,本身就沒這些打算,憑什麼要接受計劃之外的條件?
王富擺出的理由非常實際,是從陸山的角度出發來勸說的,談判思路從一開始就對了。
“移動電源和電池技術正如陸總所言,一定會愈發的重要。但這部分產業的核心技術大部分都掌握在南朝鮮和東洋的手裡,三星,LG,鬆下,索尼都是這兩個國家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