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大章)大漢警事(1 / 2)

大漢有活爹 長夜天高 13218 字 10天前

朝會散去,衛霍這個外戚家族和皇帝之間發生了事情,不足為外人道。

但警察體係的建立,如同一陣風一樣傳遍了全大漢。

至少目前在長安,已經形成了絕對的討論熱度。

目前大漢使用的製度是官吏製度。

所謂官,就是由皇帝親自選的叫做官,或者皇帝沒那麼多功夫,授權讓朝廷選出來的,叫做官。

而各地自主選入的就是吏。

在以前,吏的地位是比較低的。

從某些事情就可以看出來。

畢竟,不好的東西都叫做吏,比如酷吏什麼的。

人家小吏也有話說了:我這點權利,我也配酷?

但是時代現在發生變化了,除了吃糧之外,還發錢了。

這十二萬工作機會,可是既有權利又有錢拿的頂級工作。

要知道鐵道警察招募的時候,直接轟動了當時的長安。

但其實一共也沒招收多少。

而現在呢?

十二萬!

目前舉國143個郡和1914個縣,十二萬人,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一個縣,就是六十人的名額!

可能具體在縣城的沒有這麼多,畢竟還有鄉在下麵,而郡城和大城市需要的人更多。

但實際上,大漢一千九百個縣,人口多的縣就幾百個,有些縣都是這兩年新拿下的領土建立的,目前還在軍管之中,就算招募警察,也沒那麼多。

所以,幾乎每個縣都確定至少六七十個名額。

而大城市,可能動則幾百上千人。

如果是鐵警那麼點崗位,大家都不會去搶,因為一看就是根本不可能屬於自己的。

但是現在,那就不同了。

這麼多崗位,看上去有點機會了。

這得搶破頭!

甚至當天就有人開始寫文章,來評論這個體係,而且人數不在少數,很多人都在給報紙投稿。

甚至還有人預測,未來有一天警察也隻能靠考進去,就跟現在考進士一樣。

因為有智慧的人,都知道擴張是有停止的一天的,到時候沒法開拓市場,就要回頭細嚼本來就有的市場。

到時候錢沒那麼好賺了,不是每個人都能找到一份能養得起全家再養一套房子還能存錢的工作的。

屆時,大漢朝廷提供的崗位,那就是神一樣的鐵飯碗了。

而大家之所以熱切討論,不隻是可以去應聘這個工作,而是這將會影響大家的生活。

甚至可以說改變大家的生活。

首先最關鍵的一點,以前長安城,經常有人當街看到對方不爽了,直接拔劍提出決鬥的情況。

現在是要嚴格限製的。

目前傳出的方案是,並不會一刀切決鬥模式,而是說,雙方一定要真有仇,無法調和,並且警方無法解決,才允許決鬥。

如果是其中一方犯錯,不止不允許決鬥,警察還要抓人坐牢的。

如果是沒有事出有因,而是當街看誰不爽直接就提出決鬥,那就是要直接被抓去坐牢的。

這種情況十分危害社會的穩定發展了。

這一點如果是幾年前,大家都不覺得,但如今,大家真覺得有點道理了。

你想啊,一個人年紀輕輕,剛剛花了三年時間進修,把新學的一切都學成了,成了一個光榮的研究員,不隻是加入大型研究室那麼簡單,甚至是加入了皇家研究院。

這樣一個頂級人才學成之後,終於要給大漢出力了。

這個時候,隨便一個路人,看他不爽,提劍提出決鬥。

如果不答應,那就是膽怯。

彆人冉冉升起的新政人才,為什麼要跟你這個爛命一條的東西決鬥?

可如果不答應,那又有損顏麵。

但是,死一個小癟三那對大漢毫無影響,但死一個研究員,那對大漢損失就大了。

所以,官方就要禁止這種無理由的莫名其妙的決鬥。

並且,如果還有人膽敢如此,那就直接抓人,這樣一不會影響被挑釁的人,能保護被挑釁的人,二來大漢的牢房還能迎來一個免費勞動力。

這,雙贏,朝廷贏兩次!

這樣大漢官方當然要提出禁止決鬥。

而對於百姓來說,如果是幾年前,大家都是爛命一條,你敢跟我咋咋呼呼,我就砍你。

你敢拔劍?我劍未嘗不利。

如今,老子好不容易獲得了三千的工資,乾了好幾年,完成了原始積累,現在開自己的店,月入奔著上萬甚至好幾萬就去了,眼看乾一兩年就是百萬富翁,搞不好再度擴大生產,混入上層社會。

你什麼東西,你說決鬥就決鬥?

越是城市居民,思想就越是倒向對穩定的追求。

以前沒這麼多人,決鬥的事情,朝廷哪兒管得過來?

現在任何片區都可能有警察,那可就沒那麼簡單了。

你敢提出決鬥,要時間準備吧?

你這決鬥還沒準備到開始,警察就抓你衝業績了。

除了這種影響之外,還有做運輸行業的。

那些大運輸公司,把持著長線運輸,大賺特賺。

誰都知道推一車貨物去齊魯賣掉,然後從齊魯推一車貨物回長安,資產單程翻五倍,往返至少翻二十倍。

隻要有拚勁,你完全可以去走這條線路。

但問題是,以前山匪路霸橫行,一個人去走這條路,成功的概率趨近於百分之一不到。

現在,有了騎警,騎警速度何等的快?各地打擊山匪路霸,至少成規模的山匪路霸都要被剿滅。

這樣一來,隻要大著膽子,三五個人成群結隊,私人小型商隊也可以去全國做生意了!

這樣一來貨物運輸更快,雖然物價肯定下降,賺的沒有那麼多了,但往返賺個幾倍問題不大吧?

走一趟,那就是富貴榮華。

你乾不乾吧??

以前亡命之徒都不敢走這個死亡率百分之九十九的線路,現在九生一死,隻要不是特彆倒黴,就是累點苦點而已。

這就是社會安定道路通暢的好處!

還有,以前大家不敢去陌生的鄉下做生意,除非背後有靠山,否則誰敢去鄉下做生意?不怕被搶?

被殺了隨便一埋,一個縣城一共兩三個捕快性質的小吏,他們去哪兒查?

而有靠山有背景的人,誰會去做挑貨郎?

所以,商品是不下鄉的,誰要買,自己去城裡。

鄉下去一趟城裡,來回幾十裡路,有時候一天都回來不了。

而晚上外麵野獸不少,萬一死在路上呢?

所以,鄉村的人就算有錢,也花不出去。

而現在,有了大量的警察護航後,有幾個人敢直接行凶?行商的生意自然可以下鄉了。

這樣一來,又有許多生意衍生出來了。

還有,以前大家擔心火災,一旦發生火災,也不知道怎麼救火,也不知道怎麼組織。

住在長安這樣的大城市的核心地帶還好,有專門的瞭望隊,每次一起火,馬上就能到現場組織救火。

雖然不能救下燃燒的房子,但是好歹能快速清場,保護左鄰右舍不被拖累。

現在有了火警,又不一樣了!

一切都變了!

這意味著,接下來,商業更容易做了,各地之間交流會更加頻繁了,整個大漢幾乎都被改變了。

而隻有非常少的一部分人,看到了隱藏在故事下麵的事故。

其中大部分也隻能隱約感覺不對勁。

為什麼霍海要一次性提出這麼複雜龐大的架構,而且提出來後給人的感覺就是必須馬上搭建,還不能耽擱?

這說明霍海本意可能不隻是現在大漢需要這個這麼簡單,他個人也需要這個。

而隻有極少數絕對敏感的人,才能發現,霍海在老虎屁股上薅了一把!

這個體係建成後,它將會擁有獨立的信息傳遞體係,擁有獨立的勘察信息的體係,獨立的上級。

這意味著。

如果大漢境內發生了任何事情,霍海都會第一時間知道。

這反過來說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大漢境內可能會發生一些霍海不知道的事情,這些事情可能會威脅到霍海。

所以霍海才需要搭建這個體係來反製。

那誰能做出什麼事情有可能威脅到霍海呢?

是張湯司馬相如?並不能,相對於三公中的霍海,其他二人的權力濃度沒那麼高。

難不成是他親哥霍去病?

還是衛青?

衛青這個人什麼性格有人不知道嗎?

所以,隻有一個,那就是皇帝。

也就是說,霍海在防備皇帝。

但,這個事情能成功推動,就說明皇帝理虧,自己退了一步。

也就是說,當大家看到可能存在間隙時,其實第一場拳台PK已經結束了。

而理虧的皇帝退了一步,允許霍海有這種防備。又說明現在局勢穩定,並不會發生什麼影響發展的事情。

分析出這個道理後,他們才鬆了一口氣。

這個事情裡麵有太多門道了,現在大家都隻能分析,而真正要知道這意味著什麼,需要等待整個框架搭建起來後。

才有答案。

在這樣驚天的消息下,反而長安城的人更應該關心的一個消息被蓋住了。

霍海迎娶第二位夫人了。

對外,那是公主翁主,在霍府內部,以大夫人二夫人區分。

這一天依舊是邀請了滿堂賓客。

蔣不疑邀請老師割兔再去蹭飯。

太子怎麼會蹭這頓飯?

“這,我……我多大年紀了,哪還有跑去偷偷蹭飯吃的。”

蔣不疑:“啊?我這個月還有三次席,本來說都帶上老師的,現在隻有算了。”

劉據:“帶帶我,帶帶我!”

……

不夜縣。

地處東萊郡。

目前屬於淄川國。

淄川是整個大漢,縣最多的屬國,是以前從膠東分出來的。

這一塊的歸屬,多有不同劃分。

目前的淄川王叫做劉建。

不是劉細君她爹那個劉建,大漢宗室重名嚴重,目前還活著的劉建都不下十個,封王的都還有倆。

畢竟建是個好字,有屬地的,誰不想建設的好一些?

所以父母都是予以眾望。

不夜縣這個地方有傳說,傳說這裡夜間會出現一個太陽。

夜間出太陽當然是扯淡,畢竟出了太陽那叫白天。

研究院對於這個說法,有三種解釋。

第一就是這裡屬於大漢極東,是大漢最東邊的地方,春秋戰國時代的人發現整個大地還是夜晚的同一時間,不夜縣就已經天亮了,所以漢初設立了不夜縣。

第二種解釋是可能是看到極光或者月影等一類的天文現象。

第三,這個夜間的日,可能指的是其他東西,不是實指。

不夜縣並不是真的不夜,但有些人真的在半夜活動。

一具屍體直接從山崖被推了下去。

做這一切的人可能是喝了酒,並沒有發現,屍體沒有從崖上墜落入海。

而是落在了一塊石頭上後,往下滑的時候被掛住了。

白天,漁民經過這裡,驚訝的發現一個崖邊一棵小樹上掛了個人。

於是從崖下能走的路去救人。

最終發現,那是個死人。

但是死的很新鮮,而且有人認識。

於是,事情上報到了不夜縣。

這屍體明顯不是摔死的,而是被人捅殺,放光了血,然後才脫掉了衣服,拋屍崖下的,要是沒脫掉衣服,那褲腰帶不一定能掛得住樹枝。

明顯的凶殺案當然要查,小吏馬上就去走訪。

走訪之後,小吏聽說一個傳聞,說這個叫做峰的死者,在死之前和一個本地小有權勢的人發生過爭執。

旁人並沒有聽清楚爭論了什麼。

隻是聽說那個小有權勢的名叫浪來的人,給他說過‘得寸進尺’‘給你臉了’。

小吏立刻意識到,峰肯定是有這個浪來的把柄,多次敲詐過,然後被下了殺手。

查過很多案子的他,立刻開始追查,果然,這個峰,也是個潑皮,平時就喜歡賭博,還耍賴,有時候小奸小猾的。

這算是被黑吃黑了。

很明顯,就是浪來下的手。

要知道殺人案是很難查的出真凶的,每年死的人隻有三分之一能找到屍體,其中又有三分之一有線索可查,再有三分之一被查出來。

死一百個,了不起能破三四個案子。

如果能破,那可有好處。

小吏現在已經有了方向,隻要拿到那件被脫掉的衣服,就能證明殺人犯是浪來。

衣服,在哪兒呢?

他為什麼要脫他的衣服?

其實並不複雜,很快小吏就想到了。

浪來殺人後,刀臟了,手臟了,順手脫了衣服擦拭刀和手。

隻要找到清晰血液的地方,就是第一案發現場。

而衣服,應該還沒被毀了。

因為浪來處理屍體很從容,應該是隔了很久才去處理的。

否則峰不會血放乾了但崖下無血。

漁民要是看到有血知道是個死人,根本就不會去救。

這麼長時間後處理屍體,最好的辦法是把衣服穿回去,一起丟了。

如果不這樣,塞一起丟了也一樣。

為什麼不一起?一個殺人後馬上清洗血跡的人在想什麼?如果是在後世,那叫毀屍滅跡,在大漢,這叫愛乾淨。

殺人太常見了,什麼毀屍滅跡?聽都沒聽說過。

所以,愛乾淨的浪來,為什麼不把用衣服墊著屍體扛屍體去丟,而是扛了個光膀子的屍體去丟?

答案已經呼之欲出。

浪來把衣服留下來使用了,而不留褲子是因為沒有內褲隻有一條單褲子,褲子太臟了,沒有用的價值。

順著這個思路。

小吏很快就發現了那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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