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換商人世家出身的孔凡天來,估計很快就明白林野的想法了。
聞言,殷銳誌一怔,以他的年齡本可以做林野的爸爸了,此時被林野如此評價,並不覺惱怒,隻是皺著眉,確實也想不明白,林野這話裡是什麼意思。林野瞄了殷銳誌一眼,說道:“讓彆人進來,九死一生,才能拿到一個果子,那果子的價格,不就能炒起來了?”
“如果我隻是收保護費,又能收多少?”
“而花果山,又要損失多少?”
“權衡起來,是不是我自己來賣這個果子,更能利益最大化?”
林野如此分析了起來,毫無疑問,正經做生意,是沒錢賺的。
這個世道,你不單隻得要有真本事,而且還要知道怎麼去‘營銷’!
僅僅隻是收保護費,這種思維,顯然還是太老舊了。
就像是林野的城隍廟圖紙,就是這般變成了有價無市的希罕物的。
而這一次,林野隻不過是故技重施罷了。
隻要控製了供給渠道,在需求日益強烈的情況下,那價格該怎麼定,還不是你說了算?
儘管花果山的果子,也不可能被抬到跟城隍廟圖紙一樣的地位,但隻要善於挖掘,也絕對是一筆不錯的生意。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就是你要炒作的東西,是有價值的!
名不符實的話,再如何炒作,終究也會跌落下來的……
至於殷銳誌,在聽到了林野的話之後,不由都是愣了一下。
說實話,他一開始都沒反應過來。
“這……讓彆人九死一生才能拿到果子……”
“然後……我們來賣果子?”
想到了這兩點,殷銳誌便是豁然開朗,不由是雙眼發光,連連點頭!
他終於是弄明白林野的意思了。
“人王大才!若是按我說的去做,那才是真正的冤大頭!”殷銳誌有些興奮地說道。
心中不得不對林野佩服到了極點!
若是按照他的辦法去做,就隻能是跟天人族那樣,守著金山,卻隻賺到一堆破銅爛鐵的小錢,甚至到最後連金山都塌了。
而林野的做法,卻可以把一座金山,賣出十座的價值來,甚至還能做到真正的長久生意。
確實是要比天人族的做法,高明得多!
至於讓殷銳誌把據點搬過來,其實目的也很簡單。
除了讓殷銳誌定期安排人手進入花果山收集資源之外,就是防止異族領主大規模集結,進入花果山。
而且,後者顯然是要更為重要一些。
當然,其實也隻是擺明態度……
畢竟花果山是林野的東西,放眼整個深淵,又有誰敢染指?本站域名已經更換為()?。請牢記。